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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秒,她反应过来,“等下,你是说”
池琅勾了勾手,“我是这么想的,如果他不去,我就……”
两人在门口嘀嘀咕咕,简峋擦拭完桌面回厨房,路过简书杉房门时,步伐放慢。
简书杉今天依旧只能吃下一点东西,肠癌晚期的人消化功能极差,偏又得强行注入营养,否则抵抗力撑不住。癌症是场不间断博弈的病症,很多人闻癌色变,因为后期基本免不了插管子,治疗过程极为痛苦。
女人本就很瘦,多日反复的发烧加入食不便,现在单薄得会被风吹走。白色的睡衣套身上隐隐像病号服,简峋攥着盘子的手默默收紧,听到里面传来很轻的哼歌声。
这是一首很熟悉的曲子,不知为什么女人总爱哼它。其实若不是生病,她应该是能歌善舞,若不是因为有了孩子,她可能现在已经在歌舞团,做自己喜欢的事。
被简燕系在台灯上的风铃叮叮作响,就像合着她的声音,轻轻柔柔的,钻入耳朵。以前的她便是这么给两个孩子哼睡眠曲的,小简燕喜欢听“小燕子”,小简峋好像没有不喜欢的,从第一次睁眼看到这个世界开始,就记住了她的声音。
很温柔,很平和,还有点清冽。
【“小峋,妈妈头好晕。”】
【“会好吗?”】
【“小峋真乖……妈妈好幸福。”】
简峋靠在门边,很慢,艰难地深吸一口气。
池琅一下午忙着拿简峋的照片找人。按理说,林岱和他长得有六七分像,放到社交媒体应该会很好找,但现在池宗源盯着他们,也不知是否会出意外,而且林岱现在是否在国内未知,所以他只能通过原晓茹实习的公关公司等内部方式找人。
公关公司人脉甚广,找人肯定比他们苍蝇乱效率高。简峋扮成林岱的样子只是备选方案,如果能找到本尊,肯定是最好的。
然而大半天过去,池琅就坐不住了。
简书杉的病等不了,反反复复发烧,越烧越厉害。
“不管了!我已经联系医院问病房的事了。”池琅在衣柜里翻着白衬衫。简燕在旁边临时联系场地,犹豫道:“……真的可以吗?”
女人现在连走路都费劲,池琅过去看了好几次,发现她烧得意识也有点模糊。偏偏每次要带她去医院,女人都犟脾气地抗拒,池琅怕伤着她也不敢直接硬背。如果再这么拖下去,等个无法等来的“林岱”,命都要等没了!
总之先试试,如果不行,哪怕弄晕她都要带去医院。池琅收拾着憋不住暴躁,“妈的这都什么事,不缺钱的人搞缺钱的人,生病的不去医院要么为了面子要么为了钱!钱钱钱,钱有那么重要吗?!”
简燕耷拉下眼,“很重要,能救命。”
池琅心口一抖,每次聊到这个话题,就开始克制不住想到回池家。
万一,万一,他要是先回去……先骗到钱救杉姐,怎么样?
“定好了,走吗?”简燕道。
池琅的胡思乱想被截断,抓起衬衫,“走吧,先过去看看。”
第227章
若说每个人回忆过去时,那些画面或清晰或模糊,时常混在一起,让人分不清是自己想太多,还是真的有过经历。
简书杉是在朦胧中被人弄醒的,刚褪去了些的烧灼得她身体轻飘飘的,简燕声音冒出,满是欣喜,“妈,找到了!林岱找到了!”
简书杉睁开的眼睫颤了颤,被她半托半抱的扶起来,“林……”
简燕点头,跑得气喘吁吁,“是啊是啊,他在舞厅那边等你呢!”
简书杉愣了愣,“他……找到了?”
“不是说我哥像他吗,我们就把我哥照片放上去找了,结果他就在户城。”简燕一拍大腿,眉飞色舞,“真是巧了,这么久没找到,换了个办法就找到了!”
简书杉刹那间就像回到了十八九岁的年纪,听到这个名字就一阵阵悸动。她忽地嘴笨了起来,嘴巴张了张,“那……那我换个衣服。”
简燕:“啊?还要换衣服?”
简书杉不知从哪里挣出几分力站起,简燕犹豫了几秒,便配合地把她衣服翻出。外面是寒冬,简书杉不看那些厚重的棉衣,从箱子里面翻出池琅之前买的衣服,里面有一条素白的裙子,像极了她第一次去舞厅穿的,“鞋子……我鞋子去哪了。”
简燕忙翻出了她那双软底复古鞋,谁料女人从箱子底抽出一双皮鞋,慢吞吞地穿上。她脚底太薄了,蹭得有点痛,但仍然在试探地往里穿,简燕看了一会儿,眼睛缓慢发红,蹲下来给她穿上。
这是简燕最早在五角巷买的鞋子,她以为简书杉不喜欢所以一直没穿,没想到她只会在重要的场合穿。
女人的脚皮肤不细腻,甚至有点粗糙,或许因为早早负担起孩子,干活比较多,手指更是有不少老茧和被针脚扎到的伤口。简燕帮她穿上了鞋,然后扶着她慢慢起身。
现在步行过去实在够呛,简书杉外面披着厚些的棉袄,里面穿着单薄的裙子,头发精心地挽起,看起来整齐许多。出门前,她甚至涂了点浅色的口红,给苍白的面颊添上了几分气色,等上了出租车,简燕坐在她旁边,侧头看向她时,女人眸光闪烁地看向窗外。
她似乎很紧张,指甲轻轻地戳着裙边,车内的暖气扑在面颊,眼角眉梢都洋溢着光色。简燕心脏一拧,忽然不敢再看向她。
舞厅不新,但却是户城仅存的最后一个地下舞厅,上个世纪的记忆被一层层揭开,露出其下鲜艳明亮的色彩。舞池被稍微打扫,地面映照着顶端的蓝光,其中泛着一点流动的白。
简燕拿着她的棉袄隐进了角落,简书杉站在舞厅中,下意识地环顾左右。这里墙面贴着有些破损的海报,上面印有九十年代的电影,顶端的光灯笼着朦胧的浮尘,就像女孩们脚底踏踏的痕迹,骤然把所有的思绪拉回了过去。
“咚!”有人在敲贴了花的玻璃,唤她过去。
芦开村是个偏远的小村,最近的镇子新开了一家舞厅,好不容易到了周末,村里舞团的女孩们组织一起去玩。她茫然抬起脸,听到有人在脆生生地喊:“简书杉,简书杉,走不走?”
第十八九章 岁的女孩年纪都喜欢热闹,她也不例外。图书馆今天休馆,她便在嬉笑声里挑了条最好的裙子父亲赶市集回来用一袋面给她换了条,材质虽算不上上等,但素净柔软,很是服帖。她摸了摸裙子,临出门前发现裙子袖子有点长,所以她掏出别针,贴着内衬卡了进去。
……回来的时候再改一下,做工的师傅说她手巧,以后说不准能当个好裁缝。
在乡下裁缝是个好活,不愁找不到厂做工,可她不喜欢。或许读书和跳舞才最适合她,可家里还要供哥哥上学,能供她读到高中已经足够,在乡下学太多没什么用,还影响嫁人。
第一次来种地方,年轻的男女多少有点拘谨,平时对视一眼都害羞,罔论肢体接触。此刻,都穿着规整的白色衬衫或素净裙子,就像站在一道线的两岸,谁都不敢上前。
“哗啦!”
女孩们闹成一团,拥挤间,常常领舞的她被挤到了最前面,顶端的灯光“唰啦”打下来,刺得她微微闭上眼。
待她再睁眼时,一只手出现在目光的末端,手指修长漂亮,盈着雪白的光亮。她愣怔了一下,下意识地搭住了这只手,被拽进了舞池。
舞台旁音响用卡带的,插入磁带,转轴顿了顿,有条不紊地转起来。一刹那,四周的声音静了下来,只剩下了投向这边的专注目光。
[当天边那颗星出现 你可知我又开始想念]
[有多少爱恋只能遥遥相望 就像月光洒向海面]
那人的脸被光拢住,穿着白衬衫,朦胧模糊。简书杉潜意识里总觉他很熟悉,很亲切,便没有抗拒,抓住了他的手。那人指尖一蜷,单手搭住了她的后腰,迈出了第一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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