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合作的基础条件(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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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不是说程煜不行,而是程煜在美国生活的时间比他还长,国内的形势的确不够了解,许许多多细节的地方就没有管路掌握的全面。

但有了管路作为补充之后,短板就基本被弥补齐了,沈知秋自然对于接下去的合作更有信心了。

而程煜和管路对于沈知秋这边,也非常的满意。

沈知秋一共带回来四个客户的意向,最低的一个有一百三十万美金的资金,最高的达到三百万。

四个人加在一起,七百八十多万,换成软妹币就接近五千万了。

满足公司第一轮的投资,这笔钱应该足够。

而且,根据三人达成的协议,新成立的公司,注册资金两千万,其中管路注资八百万,占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而沈知秋注资四百万,占百分之十的股份,剩下的八百万需要程煜注入,占百分之六十五的股份。

之所以注资和所占股份比例不等,是因为考虑到各人的背景以及各自的能力精力成本,毕竟,投资更主要是投资给人,这就需要投资者有更精准的眼力,这方面,程煜无疑比管路是要强上不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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