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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收割小麦的时候需要等到太阳升起,这主要是因为有露水,不仅是机器不好收割,镰刀磨的再快也割不动,用力过猛甚至会把小麦连根拔起。
最合适的时候就是太阳升起,晒干露水,小麦秸秆脆生生的,收割起来刷刷刷刷,事半功倍!
而且夜间也不能赶工,基本上九点左右结束作业,毕竟这时候太阳下山,湿气上升,小麦秸秆重新受潮变得坚韧。
因此五柳先生说,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道狭草木长,夕露沾我衣。
这说明五柳先生是真的干过农活。
只不过他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
忙忙碌碌,但一事无成……
刘盈躲在吕公身旁,招招手,示意收割开始。
于是拼命探出头想要吃一口小麦的驽马,顿觉耳边啪的一声鞭响,愤怒的骂骂咧咧一嗓子,然后低着头拉着收割机向前移动。
霎时间,所有人都看到了一副激动人心的画面。
一台怪模怪样的马车被两匹驽马拉着前行,所过之处只留下短短几寸麦秸,一根根麦子聚拢在一起,然后莫名其妙捆扎好,从马车的另一侧滚落,接着被跟在后面的农夫捡起来,丢在拉货的四轮马车上。
刘盈指着缓缓前行的收割机说道:“这就是农神一号,由两匹马牵引,不仅装有地轮驱动的切割刀,还有拨禾轮和集穗台!因此不仅能够收割麦子,还能自动整理好割下的麦子,捆扎打捆”
“当然了,最合适用来牵引收割机的牲畜还是骡子,毕竟骡子相比于马,更加耐粗饲且不易生病,性价比很高……驴也行,无非就是再慢一点,但驴肉比骡肉值钱,驴皮还能做阿胶,这就更值钱了……”
刘盈话音落下,欢声笑语响起。
物尽其用。
这个时候的人们还没有那么圣母,无非就是有些人下不去手,于是选择将干不动活的牲畜卖给牲口贩子。
另一边,姗姗来迟的吕释之对着自家老爹行了个礼之后,看向刘盈问道:“这就是所谓的收割神器?”
刘盈点点头。
吕释之指着那些零零碎碎掉下来的麦穗说道:“你看,相比于人的颗粒归仓,机器到底粗糙的多,掉了这么多,到时候还不是要人来捡拾?”
一旁的毛释之等人愣了一下,旋即点头。
是啊,本来亩产就不高,若是掉下来的粮食不捡回去,亩产就更低了,若是捡,那用机器收割就是脱了裤子放屁了。
有满地走着捡拾麦穗的功夫,就顺手把麦子割了……
刘盈摇摇头说道:“这个机器就不是给普通农户用的。小舅,你还记得咱俩之前说过的,北方四郡移民大多选择牧场而非农庄的问题吗?”
“如果在人均几亩十几亩的地方使用这种收割机,那确实损耗不小,但若是在人均百亩的地方使用呢?”
“些许损耗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忽略不计?”吕释之满脸鄙夷:“不愧是太子殿下,就是大方啊!”
刘盈同样满脸鄙夷:“小舅你是不是没有干过农活?”
吕释之点点头,一脸理所当然:“是啊,怎么了。”
吕家从吕公祖父那一辈起就开始经商做贾,虽说没有大富大贵,但全家吃喝不愁,到了吕公时,更是在老家做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因此得罪人且让当地豪强贵族很是眼红。
于是吕氏一族才搬迁到的沛县,之后和刘邦结为姻亲,再加上吕公本来就和沛县县令有些交情,黑白两道通吃,自然重新混得风生水起。
再然后,就是吕泽封王,吕释之做了相当于直隶总督的内史。
不过大家熟归熟,刘盈该鄙视他还是要鄙视的。
第51章 刘盈:世上只有弟妹好……
田埂边,看着刘盈似笑非笑的神情,吕释之有些忐忑了起来,果不其然,下一秒钟他就听到了刘盈满是讥讽的声音。
“小麦这种农作物有个特性,那就是最佳收割期并不是完全成熟,而是九成熟,超过这个临界值,子粒中的养分就会回流到秸秆,造成减产。”
“这就是乡间老农常言的,九成熟、十成收;十成熟,一成丢。”
嗯,所谓的乡间老农是刘盈编的,但道理其实没错,因此在刘太公满脸欣慰中,刘盈接着又说:“每年可以用来收割小麦的时间,也就七八天左右。考虑到天太热容易出人命,风大容易吹翻小麦,下雨使小麦发芽变霉,因此收割小麦,也叫做抢收,抢的就是老天爷给大家留出的那三五天的最佳时间,否则必然减产!”
“而如果农户家里只有几十亩田,那么全家老小齐上阵,就足以做到颗粒归仓,但如果人均百亩呢?把他们累死,也无法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完成收获!”
刘盈说完,毛释之等人看着被驽马牵引着欲走越远的收割机,目光闪动,也仅此而已了。
毕竟中原地区人口稠密,平均下来每户农民也就三四十亩地的样子,收割机节省人力,但损耗却大,有些得不偿失。
因此,正如收割机的发明者塞勒斯·麦考密克说的那样,在密集的土地上,收割机只是一种提供方便的工具;而在西部,在这海洋般广阔的土地上,收割机是一种必须。
嗯,塞勒斯发明收割机的原动力,就是他家里有一千两百英亩的土地,即便是还蓄养了九台人形农机,但也远远满足不了农田对于劳动力的需求。
那时候的美国人虽然疯狂生孩子,还有大量的海外移民涌入,但相比于领土的增长,人口数量的增长就相形见绌了。
如今的汉国也是这样,四五千万的人口并不足以填满飞速增长的国土。
在刘盈规划的北方四郡农垦畜牧区,哪怕是后世被称为塞北江南的宁夏平原,农垦面积也只占到了总规划的不到一半!
无他,收割太麻烦,不如将土地撂荒用来养羊……
因此,这种一上午能收割百亩的半自动化农机,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最完美的一点在于,这种简陋的收割机是牲畜动力,在人均百亩农田的大型农庄里,随随便便就能养活起十几匹驽马或者牛这样的大牲口。
于是,农场主家庭出身的良家子,就不仅因为营养良好而身高力大,是天生的重步兵,而且还因为从小接触马匹,骑术不差,稍加训练就会是一名合格的骑兵!
尤其是随着火枪的产能增加,让龙骑兵这种高机动性的骑马步兵有了用武之地!
嗯,其实马克沁机枪并没有终结骑兵时代。
即便是在二战的欧洲战区,骑兵依旧在纵横驰骋。
例如东线战场,苏德双方均组建和使用了大量的骑兵部队,在莫斯科保卫战反攻阶段,大量骑兵配合滑雪步兵对德军实施穿插包围,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在科尔孙——舍甫琴科夫斯基战役收尾阶段,苏军骑兵一波乌拉冲锋,宣判了最后一批跑不掉的德军的死刑,甚至有‘小伙子们把德国人投降的手都砍了’的说法……
而在中国战场,也有着数量庞大的骑兵部队。
比如李云龙的骑兵营……
当然了,旅长只给他留了一个骑兵连,这主要是考虑到凭借独立团养不起一个营的骑兵……
而且即便是财大气粗的美国佬,在太平洋战场上也在使用骑兵猪突,例如第26骑兵团就以骑兵冲锋的方式击溃了日军的第65旅团。
只不过美国佬没装备马刀,而是用的美式居合,也就是打手枪……
真正终结了骑兵时代的,其实是汽车工业的发展,能够生产出动力更强,越野通过性能强大的车辆,以及军队规模的缩减,让每个士兵都能依靠汽车或者步兵战车机动作战。
至此,钢铁取代了畜力,轰鸣的马达取代了跳动的心脏。
因此在现如今的汉国,在北方建立起大量人均占地很广的农庄,不仅可以提高粮食产量,而且也可以牢牢占据土地,实现真正意义的祖宗之地不可弃,重要的是还能收获源源不断的最优质的兵源,属实是一石多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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