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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亦是热闹非凡,来往的人群、大大小小的马车、车轱辘在地上滚动的声响,还有那马夫扬鞭策马的低吼,交叉着响着,仿佛永远不会有停息沉睡的一刻。
就在这攒动的人群中,末尾有两抹身影异常惹眼,一前一后地走着,身材高挑,气质出尘。
“南河月没跟出来?”燕南叙跟在谢云川斜后方几步,说完,一阵喉痒,眉头微蹙,忙娴熟地从袖子里掏出方帕,覆于唇上轻轻地咳了几声,几抹恹恹的红晕浮在双颊。
他拿开帕子一看,只见雪白的面上,俨然开出了一朵灿烂的红花。
燕南叙无声地叹了一口气。
自从七年前,谢云川强用禁法,将他从阎罗王的手里抢回来后,他的身体便落下了难愈的病根,用了七年药,才吊着一口气活到了现在。
久而久之,燕南叙倒也想开了,反正七年前就该绝的命,现在没绝,自己便就当脚踩了块西瓜皮,滑到哪是哪,能活一天是一天呗。
他还赚了,不亏。
虽然燕南叙极力压抑了咳声,但声落的同时,谢云川还是耳尖地捕捉到了这一动静,当下眉头一皱,“你昨晚是不是又踢被子了?”
默了片刻,燕南叙只得心虚地干笑几声,只道:“我睡前是盖好了的。”
“长脚的是你,又不是你的被子,总不能是它把你踹出去的吧?回头真该让南河月把被子焊在你身上。”谢云川回头狠狠地瞪了燕南叙一眼,忽地又像想起点什么,表情顿了会,开口:“对了,你那日跟我说,你已经有了应对太后那边的法子……”
早在七年前,便曾有一行底细不明的神秘人带人来劫燕南叙,只可惜人没劫到,倒被潜伏已久的太后截了胡,以致于他连人带轿地摔下悬崖,命悬一线。
如今,时过境迁,早几日谢云川上山采药,在山脚处再次发现了太后手下之人搜寻的踪迹,想必就是来寻他们的。
“嗯,想出对策了……”燕南叙含糊地敷衍了一句,眼神飘忽了一圈,最后在定格到某处时,陡然一亮,“吃糖人吗?”
只见不远处正立着家卖糖人儿的摊铺。
谢云川的注意力果然被转移走,顿住了脚步,饶有兴趣地盯着那被插在桌上的一只只栩栩如生的糖人儿,思忖了片刻,吹了一口气,将鬓前的碎发吹到一侧,指了指一只狐狸模样的糖人儿,对摊主说道:“给我来一只狐狸的。”
摊主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在两人走过去前,他还在聚精会神地捏着手上的糖人。
那神情,若不是真真切切地见着他捏的是糖人,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在制作什么技术精密的火铳火炮呢。
“好嘞。”摊主爽快地应了一声,用余光瞄了眼站在谢云川身后的燕南叙,“后面那位客官要什么?”
燕南叙沉吟片刻,指向插在狐狸边上的猎豹糖人儿,说道:“猎豹的。”
“得嘞。”摊主将现成的两只糖人儿取下,递给两人,“一共五文钱。”
谢云川接过狐狸糖人儿,理直气壮地朝燕南叙挥了挥手,“瑾儿,给钱。”
燕南叙哭笑不得地摇了摇头,将钱袋接下,掏出五文钱递了过去。
见状,摊主笑吟吟地接过钱币。
谢云川拿着手中的狐狸糖人儿,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大陆,眼里闪过一丝新奇的光,“哎,瑾儿,你看他捏的这只狐狸,是不是跟你有几分相似?尤其是眼睛……”
燕南叙没有说话,只是兀自转了转手里的猎豹,又看了眼谢云川手中的狐狸,像是在对比。
“何止是几分。”摊主笑了笑,“我们搞艺术的嘛,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我捏的糖人儿,一般都是有原型参照的。这只小狐狸,便是刚才以公子当模板捏出来的。”
谢云川挑了挑眉。
摊主礼貌地指了指燕南叙,坦言:“实不相瞒,我在京都经营着糖人摊这么多年啊,还是头一回见到这么好看的人呢,比那翠玉楼里的第一花魁还要漂亮,就跟只小狐狸似的。”
摊主的表情十分真诚,没有半丝瞧不起或是辱骂的意思,仅仅是在对他的美貌进行力所能及的赞美罢了。
燕南叙勾了勾唇角,纤细的睫毛微微垂低,那一双上挑的桃花眼倒真是有了几分小狐狸的风情万种。
只是比起手中的那只小狐狸,这只大狐狸,似乎还多了些别的东西。
比如,那抹深藏眼底的勃勃野心。
“是么?”谢云川又咬了一口狐狸,忽然像是想起点什么,扭头盯着燕南叙手里的猎豹。
半透明的红棕猎豹在阳光的穿透和映射下,漾起了晶莹的淡光,在某个瞬间,小猎豹忽然就变得异常的耀眼,甚至还让他……
想起了一个故人。
谢云川皱了皱眉,平静的眼底泛起了几圈茫然。
燕南叙莞尔一笑,也垂头咬了一口猎豹,眸底的光彩晦暗不明,“可我更喜欢猎豹。”
他想起了从前的事。
前靖王燕鹤山,为了在大众面洽营造出一副和蔼善良的模样,很早的时候便收养了年幼的他。
别人不清楚,可他清楚得很,燕鹤山是伪善。
真正善良的人,又怎会日夜将自己行善的行径挂在嘴边?又怎会不顾他意愿地带着他四处行走,逢人便添油加醋地把自己的凄惨事迹讲述一遍?
他不过是他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工具人,毫无自由可言。
所以,他向往,更羡慕自由自在的人。
能不受拘束地活着,多好啊,哪怕只是一只野兽。
“老实说啊,我这猎豹也有原型。”这时,摊主像是想起点什么,又道,“这个猎豹啊,我就是照着二殿下的形象捏的。”
第三章 熟悉
说到这,摊主叹了口气,似乎有些惋惜与慨然,“早几年啊,那二殿下就跟这猎豹似的,草原王者,身姿矫健,生得也是俊,还人高马大的,就是这几年不好了,老爱与纨绔子弟厮混,习得一身风流劲儿,真是可惜了这副好皮囊。”
闻言,燕南叙挑了挑眉,不置可否。
据谢云川所说,近几年,御南王、镇北王、征西王几个战事捷报频传,战功累累,广受百姓爱戴,已成民心所向,且手中掌握了强势兵权,同皇家禁军相比,都有过之而无不及,这其中,论兵力与名声,御南王又是这四王之首。
尤其是近日,其膝下世子又与镇北王家千金喜得连理,从某种程度上看,不管御南王是否出于主观,但两家结亲属实是强强联合,揽了一众风华,夺尽了人们的目光,对祁家皇室威胁不小。
而那祁家二殿下,早些年还听闻其惊才绝艳,野心勃勃,但这几年,自打御南王府有了他父兄操持,一朝间,这枚明星的光芒便像是骤然敛尽,并逐渐黯淡了下去。
别人不能理解,但燕南叙能理解。这个关头,倘若他再崭露头角,祁家皇室只会愈发觉得御南王府危险,欲速除之而后快。
野心和才华有的时候只会成为路上的绊脚石,没有什么能比自己与在乎之人的安危更重要的了。
跟在草包太子身后装疯卖傻,不失为一个保全王府的好计策。
倒是个能隐能忍的聪明人。
想着,燕南叙的眼底闪过了几丝兴趣的精光。
“嗯,可惜了。”燕南叙敷衍地附和着,并不以为意地笑了笑,执着糖人,正欲跟着谢云川转身离开。然而,尚未走出去几步,就在这时,一道惊慌失措的声音就猛地炸响在他的耳畔,伴随着骏马受惊的嘶吼声,打断了他的所有思绪。
“玄晔,救我啊——”
燕南叙急回头,只见一匹红棕的骏马正发了疯地朝这边冲来,遥遥望去,那马上似乎还坐了一位锦衣玉袍的少年,面色仓惶。且无论少年如何使劲地拉缰绳甩马鞭,都没能让骏马停下这发疯的行为,反而激得它更狂躁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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