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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宁沉眸,不语。

郑蔷薇接着说:

“扪心自问,你去走那五步流火,不就是不想让人低看沈家,作为沈家的女儿,若是被休,和离出府,那些个庸人都会背地里说沈家的坏话,你只有承受炭刑,他们嘲讽的才会是顾景南。阿宁,你从来没有不懂事,正因为你太懂事了,什么都知道,你父亲才心里难受。在父母面前,又何必这么懂事呢?”

沈宁默然了一会儿,扑入了母亲的怀中,嚎啕大哭了好一阵。

看她放声哭出来,郑蔷薇才舒心了许多。

只不过,又很心疼。

清幽堂旁侧的院子。

沈国山苍苍白发,憔悴沧桑,一口接着一口喝着陈年的烈酒,心里很不是滋味。

良久。

沈宁抬头:“母亲,我想重修武道,重拿破云。”

她的声音大了几分,两墙之隔的沈国山,陡然变得精神。

郑蔷薇一愣,看了看沈宁右手的伤,点头:“好,不过你要先调整身体,对了,北渊王昨晚派人送来了驻颜清凉露和愈骨药,都是很珍稀的东西,特别是那愈骨药,对你右手的旧伤很有用。”

“沈家与北渊王没有过交情,好端端的,北渊王送东西来做什么?”

沈宁蹙眉,敏锐地道:“北渊王虽是皇上最喜爱的弟弟,也向来以纨绔奢靡闻名,但作为先皇之子,公然与沈家拉好关系,不是要置沈家于不利之地?”

郑蔷薇见沈宁一脸的认真深沉,笑出了声。

“你啊,这就跟你爹一个样,对这方面的事警觉得很。”郑蔷薇说:“别多想了,起初你爹也不想收,但据说啊,北渊王财大气粗阔气得很,给上京八百十号世家权贵的府上都送了驻颜露和愈骨药,你爹只好收着,还真是巧,这两个东西,一个对你足部的烫伤有用,一个还能管你的旧伤。”

闻言,沈宁知晓是自己多虑了,方才放下心来。

之后的几日,沈宁都在床榻看沈家枪法的谱子。

烫伤起码要十天半个月才能好。

而在这段时间内,顾景南从大将军,沦为了人人茶余饭后的笑谈。

这件事,传到了皇上耳中,暂时延缓了对顾景南的封赏。

顾景南正在府上怄气,却是收到了望月楼的请帖。

不仅是顾景南,九皇子燕长临这些人,和部分官二代,都收到了。

请帖美名其曰,为北渊王的爱子景蓝庆生。

顾景南疑惑:“北渊王身边连个妻妾都没有,何来的爱子?”

难道说,未婚先孕的私生子?

顾景南实在是捋不清,顾蓉喜逐颜开的笑道:“儿子,你看这帖上的景蓝二字,还不明白吗,北渊王这是为你出气呢,特地为你开的庆功宴,王爷是欣赏你。”

顾景南将信将疑,见帖上写着可以带家属,就把母亲和永安公主蓝连枝带上了,二来也是因为蓝连枝总呆在府上有些闷,去凑个热闹也好。

望月楼。

顾景南与众人都在期待着北渊王燕云澈的爱子。

只见万众瞩目之下,大红华服的燕云澈,似是刚睡醒般,懒懒散散的牵着一条穿金戴银的白毛大狗走来。

白毛大狗停在宴会中央,压根不想走了。

燕云澈说:“景蓝,走了。”

众人:“……”

顾景南:“……”

这吐舌头流口水的白毛大狗,就是北渊王的“爱子”?

第10章 望月楼,荒唐宴

“旺——”

白毛大狗在宴席中央,犹如山林的孤狼对月长啸般,极有气势的嗷了一嗓子,才迈着步妖娆的走向了燕云澈。

四下宾客,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无不是惊得下巴快点儿掉地。

这种荒唐的事,放在北渊王的身上,就一点儿都不显得奇怪了。

“景蓝,不要嘚瑟。”

燕云澈往琉璃椅的软垫一靠,冷了眼白毛大狗,“记住你的身份,你只是个畜生。”

“呜嗷”白毛大狗小小的叫了声,软趴趴的靠在燕云澈的腿边。

夜明珠的光华照耀下,大狗那合身的大金色衣裳和银子做的头冠,头冠上还用红宝石点缀,是个人看了都得大跌眼镜的地步。

一些中流身份的人,心情凌乱,神情复杂,没想到有生之年他们竟然羡慕一条狗。

“王爷,这……”顾景南欲言又止。

“顾将军也来了。”

燕云澈笑了笑,“说起来,顾将军的名字是叫景南吧,只不过犬子是芥蓝的蓝,虽是如此,但也犯了顾将军的名讳,顾将军要是心生不满,就换个名字吧。”

犬……犬子……?

众人咂了咂舌,瞧着白毛大狗那舒适到眯眼吐舌头的样子,算是明白何为真正意义的“犬子”,何又为狗仗人势了。

是以北渊王都这样说了,顾景南哪真敢让白毛大狗换名字,只得抹着汗道:“既是不同字,就不用换名字了。”

“顾将军大气。”

燕云澈赞叹了一句,白皙如雪的手轻摸了摸白毛大狗的头部,一副老父亲般的口吻教育道:“景蓝,要和顾将军多学习学习知道吗?”

那狗倒是极具灵性,随着“旺”了一声,竟还真的点了点脑壳。

这滑稽的一面,让顾景南握着酒杯的手都在发抖。

“咔嚓”

掌心的白玉酒杯裂开。

顾蓉心里难受至极。

不过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王爷,也敢羞辱她光宗耀祖的好儿子。

然而官大一级压死人,王室出身还真就能高人一等。

顾蓉又是个妇人家,还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宴席,却是难受到了极点。

蓝连枝愣愣地望着低头颔首的顾景南,忽而神情恍惚,有一瞬间觉得这样做低伏小的男儿,与那在驰骋疆场沐浴鲜血的英雄截然不同。

燕云澈随性恣意的靠在琉璃椅,不同于旁人的拘束,他将一双修长的腿野性又优雅的架在桌上,轻轻摇晃着手中的血玉酒壶,微勾的唇角,噙着若有似无的邪气,眸光淡扫而过,带着王孙贵族与生俱来的压迫感。

……

沈宁从沈青衫口中听闻望月楼“犬宴”的时候,放下了手中的枪谱,讶然道:“这北渊王,倒是个有意思的人,只不过他与顾景南无冤无仇,何必这么做呢?”

沈青衫一面大口吃饭啃鸡腿,一面抽空地说:“放在别人身上是有点奇怪,在他北渊王身上,一点儿都不奇怪,不是我说,这北渊王比爹还吃饱了撑的,不过看在他这次羞辱的人是顾景南的份上,日后我就少说点他的坏话啦。”

沈宁嘴角一抽,“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自从那日与父亲争吵过后,沈青衫还真很有骨气的不吃沈家大米,沈宁每日都会为他留许多饭,反而让人误以为她是个饭桶。

街头巷尾都有传言,沈家休夫的小姐,一顿能吃十碗饭呢。

沈宁宠溺的看着弟弟,又继续钻研枪法。

再过十来天,她的腿就能完全好了。

西域药膏和北渊王的药,双效结合,好的很快。

就连她右手的旧伤,都好了一点,但要完全恢复如初,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一晃眼半个月过去,沈宁好得差不多了,也该去处理处理一些自己相关的事。

譬如顾府的家产,大半都是她这几年赚来的。

“宁儿,你可算好了。”

大嫂纳兰晴一大早就大包小包的过来,“嫂子本该早点来看你的,只不过你伤势未好,需要静养,又因为还得忙着府上家业,就搁到了现在,宁儿不会怪嫂子吧?”

纳兰晴是沈宁长兄沈惊风的妻子。

沈惊风长年镇守边关,因是家中长子举足轻重,纳兰晴现如今在沈家也是被当成接班人培养的。

“大嫂能来看我,我已经很高兴了。”

“那就好。”

纳兰晴看了眼沈宁手中的枪谱,随即热情的说:“我来府上才两年,算是与你初次见面,但往后我们就像自家姐妹,我听说你的右手有旧伤,我家是医药世家,父亲对这方面也有研究,改日让父亲送点上等好药来,这样好的手,若不能使枪,那可就太可惜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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