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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青衫顿时睡意全无,整个人也沉闷了许多,垂头丧气的坐在石桌前喝了口茶,才娓娓道来。

纳兰晴嫁进沈家后,沈青衫虽然更喜欢叶倾城,但也喜欢纳兰晴肚子里的孩子。

某日,他邀请了许多玩伴来沈家演武场比划比划,他正得意的时候没有注意,推倒了纳兰晴。

纳兰晴提着糕点来看他们,糕点摔得满地都是。

她当时捂着腹部,惨叫连连,红着眼喊:“我的孩子,孩子……”

沈青衫手足无措的立在演武场上,煞白着一张脸,惊恐地看着纳兰晴腿边的衣料渳开了血迹。

那是一大片,一大片的红,后来无数次出现在沈青衫的梦里。

说到这个,沈青衫的额头溢了汗。

“阿姐,我把大哥的孩子弄死了。”

沈青衫眼睛湿润,“我是杀人的凶手,我杀了我的亲侄子,要不是我当时的疏忽,他就会长大,还会喊我小叔叔。”

“长嫂很关心你?”沈宁问道:“她还去演武场特地给你送吃的的。”

沈青衫吸了吸鼻子,点点头:“长嫂从进府开始,就很关心我,经常去看我。”

沈青衫以前的武学造诣很好,但经过这件事后,非常的排斥武学。

末了,沈宁又宽慰了沈青衫几句,才开始思考当年之事。

纳兰晴是母凭子贵进的沈家,她相当清楚这个孩子,对她来说意味着什么。

应当更加的谨慎小心才对,又怎会去演武场那般危险的地方?

她想,这个问题郑蔷薇也有想过,调查过,肯定是没有什么纰漏,才不了了之。

沈宁半眯起眸子,仔仔细细的思量了好一瞬,才道:“让五哥去查一查,君尚书家和纳兰一族最近有没有联系,特别是纳兰晴的那个兄长。”

采莲点点头,快步去找了沈修白,去的时候,步伐都是欢快轻松的,连蹦带跳的样子煞是可爱。

她在无人的地方理了理衣襟,才敲响沈修白的院门。

侍从回道:“采莲姑娘,五公子在欢欢姑娘那里。”

陈欢欢住在东南院里疗伤。

“那我去欢欢姑娘那里找五公子。”

采莲咧着嘴笑。

东南院内,沈修白正在给陈欢欢喂药。

采莲推开门进来,见此场景,眸子泛起了亮光。

五公子就连喂药时的模样,都这般好看。

她将沈宁交代的事重复了一遍,沈修白点头道:“我会去查的,让阿宁放心。”

陈欢欢瞧见采莲,宛若遇到了救星,虚弱地说:“采莲,你帮我喂药吧。”

采莲看看沈修白,又看了看陈欢欢,眨巴眨巴两下眼睛。

让五公子喂药,那可是天大的福气,欢欢当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清幽堂还有事儿呢,我就先回去了。” 采莲给陈欢欢使了使眼色就脚底抹油似得走了。

欢欢不知福气,她可得好好的推波助澜。

陈欢欢无奈地阖上了眸子。

沈修白问:“你不喜欢我喂药?”

“公子喂药,是折煞我了。”

“偶尔折煞一次,也无伤大雅。”

沈修白又一勺的药递到陈欢欢的嘴边,“喝药——”

第107章 喝药的时候不要说话

陈欢欢只得把药喝下,只是沈修白的喂法,慢得堪称离谱。

一勺里面,只有指甲盖大小的药,硬是多喂了几次,还美名其曰“这样不烫”。

“五公子。”陈欢欢忽而出声。

“嗯?”

“你很闲吗?”

闲的来给一个不算熟的女子喂药。

还是说,上京城的权贵之子,都这么闲?

“喝药的时候,不要说话。”沈修白说。

陈欢欢默然的喝着药。

沈修白问:“欢欢,你喜欢哪一种的男子?”

“在喝药,不想说话。”陈欢欢闷声道。

沈修白:“……”他倒也体会了一遍,何为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陈欢欢睫翼轻垂,双手轻轻地攥着锦被,不语时脑海里无限重复比武场发生的一切。

以及父亲抱着母亲灵牌的样子。

母亲死在湖里的那一天,是修县的庙会。

她和母亲早早约好了,定要一起去看庙会。

但那天因为父母发生争执还大打出手的缘故,她就不愿去了。

如若她执意去看庙会,或把母亲留在家里,或陪母亲一起去湖边,母亲是不是就不会走了。

陈欢欢深吸了一口气。

她给沈宁小姐丢脸了。

也给亡故的母亲丢了脸。

“五公子,能帮我一个忙吗?”

“什么忙?”

“帮我把我母亲的灵牌给我,再给我画一幅我父亲的画像。”

“好。”

沈修白猜到了她要做什么,但并未阻止,有些坎无法让旁人帮忙的,只有自己跨过去,才能像凤凰涅槃那样获得新生。

……

之后的日子里,沈宁子衿武堂和沈家两头跑。

黄武阁的学生们进步神速,武堂则把二流武者的沈宁提到了玄武阁。

玄武阁内,只有三十多个学生。

若放在凤鸣这些武堂,二流玄武级别的学生,至少有五六百个。

而这就是子衿与其他武堂的差距。

教导玄武阁的老师是邓泊斐先生。

这日清晨,邓泊斐把沈宁带到了玄武阁,介绍道:“沈宁沈小姐,我想诸位都很熟了吧。”

玄武阁的三十九人,精神抖擞的。

“那当然是熟了,比武场一战,我子衿武堂大出风采,焉能不熟?”

“还好当时我去看了,沈小姐对战邱双斩的那一场,堪称精彩,又让人痛快。”

“听说啊,那邱双斩完全不能学武了,还是个失去了双眼的瞎子,诶,我心里咋就这么舒服呢,泊婓先生,我是不是太没良心了?”

邓泊斐哭笑不得地望着这群调皮捣蛋的学生,“沈小姐,莫要介意,这群人就是没规没矩惯了。”

“都是性情中人。”沈宁微微一笑。

“林秋,玄武阁的阁主。”邓泊斐道:“他快要到一流武者了,是玄武阁内最强的人,林秋,日后要多加照拂沈小姐,知道吗?”

“得嘞。”

少年生得眉清目秀,站起来笑道:“不过,以沈小姐的天赋,应当是她多加照拂我才对。”

说着,给沈宁作了作揖,低头颔首,“日后,就多麻烦沈小姐了。”

“林公子客气了。”

沈宁缓缓拱手,环顾四周,打量了一番玄武阁。

玄武阁从壁面到摆设,都是古色古香的,仰头看去,天顶还有四兽之一朱雀的浮雕图腾。

乍眼望去,栩栩如生,宛若当真有神兽朱雀破壁而出,旋飞于空。

朱雀,是大燕的守护兽,也象征大燕子民的信仰。

传闻,神兽朱雀,会守护着大燕的每一个子民。

因而在百姓的心目中,朱雀是和神灵等同的存在,各地还在设朱雀庙用来祭拜。

邓泊斐顺着沈宁的眼睛看向天顶,说道:

“朱雀刀、青龙剑、白虎鞭、玄武枪,被称之为神兵神器,分别在大燕,雪女城,武帝国和北星王朝。如今,已经没了北星王朝的踪迹,就连神器玄武枪也都消失不见了。”

林秋说道:“朱雀刀,在沈小姐的家中呢。”

玄武阁的学生们,眼里都浮起了好奇之色。

邓泊斐笑了笑,“朱雀刀,是玄宗皇帝当年赏赐给沈家的,除非后世有人的功勋能够盖过沈家,否则的话,朱雀刀将永远在沈家流传。得朱雀刀者,唯世间真英雄也,那是沈家的无上荣耀,意味着沈家是大燕的定海神针,也是江山社稷的脊梁。”

“大燕今日的太平,少不了沈家当年的舍生取义,马革裹尸,沈小姐是沈家后辈,我等应当敬重。”林秋郑重地道。

其余人纷纷点头。

“沈家先祖为天下大义而九死一生,是为将者应当做的事,先祖若能看见今日的河清海晏,太平盛世,定会万分欣慰。”沈宁淡淡地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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