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替身后我爆火了(22)(1 / 2)
央铭看着邬霖黝黑的面庞,甚至有晒伤的痕迹,却笑得无比真诚。他抬起指腹轻轻摸着那几个薄茧,说:要不,你考虑考虑我奶奶的意见,别当演员了。
奶奶以为我们是一对,我们干脆就做真正的一对吧。但这话卡在央铭喉咙了,说不出来,他顿了顿,接着说:就当我的贴身秘书,工资也够你活的。
不考虑前因后果,只是这短短一分钟,邬霖不无感动,毕竟他从来没被谁这么温柔地注视温柔地对待过。他笑了笑,语气也极其温柔,又带了点伤感:有一天你不要我这个贴身秘书了,怎么办?我没有很多很多爱,所以我要很多很多钱。
对你来说,钱就那么重要吗?央铭从小锦衣玉食,没办法对邬霖的遭遇感同身受。在他看来,钱够用就行,不一定非要堆积如山才肯罢休。
邬霖直言不讳:重要。有了钱,我才有底气,才有资本,才能好好地活下去。而且演戏是我喜欢做的事情,我不想放弃。
有一瞬间,央铭觉得,就算邬霖是为了钱才待在他身边,他也心甘情愿,他愿意为这个人奉上所有,包括家产。可理智又告诉他,他想要爱,不附加任何条件的爱,爱他本人,不是因为他的身份,也不是因为他的资产。
央铭唏嘘:既然是你喜欢做的事,那就勇敢去做吧。作为你的老板和同居伙伴,我当然毫无条件地会支持你。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邬霖觉得央铭的态度不像在对待一个替身,他的语气,他的眼神,他的行为都似乎再告诉邬霖,他在乎邬霖。
也许是被央铭认真的态度打动了,邬霖的心理防线一点一点被冲破,他认真地问:央总,你要在这待到什么时候?
央铭想了想,说:最近公司没什么事,等电影开拍我再回去吧。
看来两人得在这个小渔村共处一段时间了。山水环绕,渔村幽静,倒是真的很适合居住放松。
既然央总要住一段时间,有些事情就必须得讲清楚,譬如家务活,邬霖只是贴身秘书,可不是打杂干活的杂役!就算是合租舍友,也得共同做家务呢!
邬霖凑到央铭面前,笑而不语。央铭看到他这副笑嘻嘻的脸,就知道他没好事,只觑了他一眼。
邬霖脸皮厚,只是有一点点心虚,随即大着胆子说:央舍友,今天是我做的饭,你去洗碗吧。
央铭觉得自己出现了幻听,洗碗?他那双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手竟然沦落到给邬霖洗碗的地步??
邬霖又眉开眼笑地说:洗完碗,打扫下房子。我上午捕了一上午的鱼,现在累了,需要午休一下下。
央铭眼睁睁看着邬霖躺了下去,还催促他赶紧出去干活。一瞬间不知该说什么,自己选择来小渔村的,要干活要打杂还不是只能受着。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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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暧昧
堂堂霸道总裁竟然沦落到洗碗洒扫, 央铭自认为这应该会是他人生中往后最不愿提起的岁月,可偏偏他乐在其中。
想到自己干活的时候,家里还有一个人, 心里头不知不觉就会洋溢出一种难以言喻的幸福;再想到自己干完活,就可以去找那个人搭话, 干活的速度都不知不觉快乐起来。
没想到居然有一天干家务都充满了乐趣。
住在小渔村的日子里, 每天早晨起床后,央铭会先去看一眼邬霖房间的门开了没, 没开说明他还睡着。央铭就自觉到厨房做一顿早餐,等邬霖起床后再陪他一起吃。
他喜欢看邬霖睁着一双惺忪睡眼,絮絮叨叨地说起昨晚做的光怪陆离的梦, 然后一口一口吃下他精心准备的早餐。
这是幸福一天的开始。虽然住的房子简陋,远远不及家里的别墅, 但这里没人打扰, 只有他们两个人,既清静自在又温馨愉悦。
吃完早餐, 邬霖还要睡个回笼觉,央铭就坐在他旁边处理公司文件, 只要扭头就能看到邬霖的睡颜,闭上的双眼睫毛乌黑, 在下眼睑投下一片淡淡的阴影, 偶尔红唇翕动, 泛着诱人的光泽。
等邬霖睡足够了,央铭就陪他一同去江边捕鱼。
青山绿水,碧波荡漾, 渔网一撒, 静待鱼入网中。等待的时光在微风中、在青山间、在两人倒影里静静过去, 不需要说什么话,只是融入这片风景,融入这份时光,就有一种偷偷的欢喜在心尖流淌。
中午回来,小厨房里两人忙碌的身影在打转,邬霖照旧做鱼,央铭做别的菜,有时候说话说得尽兴,邬霖会忘记放盐,或放了两次酱油,但好歹做出来的菜还算能吃,只是要辛苦央铭的胃。
别的霸总都是胃不好,吃上心上人做的饭,从此胃病不犯了。
央总是从前胃口很好,顿顿精致美味,碰上心上人,胃就开始遭罪了。
午餐后,两人照例都要小憩,阳光透过窗子照进来,如一层梦幻的光,酣眠中的人最是幸福。下午,央铭陪邬霖运动运动,也会对对台词,帮他找找演戏的感觉。
晚上繁星满天的时候,两人就拉了椅子,躺在院子里仰望繁星,胡天海地地闲聊,偶尔相视一笑,惬意十足。
有一晚,两人从河边散步回来。月儿圆圆,洒下的清辉照亮了渔村,如蒙了一层淡淡的雪花,阵阵秋季的清风吹在身上很是舒服。
邬霖突然看到前面有一只萤火虫飞过,立马追了过去,高兴地说:哇!没想到还有萤火虫!
央铭快步跟上,他以前写生的时候在乡下待过一段时间,对此见怪不怪。
央铭手脚敏捷,长手一够,两只手掌就拢住了一只发着绿光的萤火虫,送到邬霖面前。
邬霖笑着说:手长就是好。快给我看看。
央铭合拢的手掌开了一条缝,邬霖透过这条缝看到躺着不动的萤火虫,闪着淡淡的绿色光芒,非常可爱。他笑得眯起了眼,说:真好看啊。好久好久没看到萤火虫了。
你喜欢萤火虫?央铭看着邬霖的笑靥问。
世上会有人不喜欢萤火虫吗?央铭将那只萤火虫倒在邬霖手上,邬霖合上手掌发现它不发光了,手掌摊开,萤火虫飞了起来,又重新在昏暗的空中一闪一闪。
央铭静默片刻,拉着邬霖往河边的杂草丛走去,越往里越黑,邬霖心里不禁有点怕怕的,问:央总,你这是带我去哪?不会要图财害命吧?我可没钱,这条命也不值得什么。难不成你想劫色?我这皮囊不值得你犯法啊!
叽里咕噜说了一堆,邬霖慢慢不害怕了,毕竟感受到央总拉着他的手越来越紧,没有一刻的松开。
央铭将他带到一个平地,叮嘱他说:你站在这别动。
然后央铭就钻进了草丛中,邬霖感觉一阵寒意袭来,不禁拢了拢衣服,高声喊:央总,你去哪呀?你别走远啦,我一个人害怕!
没多久,他听到一阵窸窣声,接着便看到面前的草丛中飞起成千上百只闪着光的萤火虫,形成一道瀑布般的光幕,如天上缀着的明星,漂亮极了。整个草丛瞬间被照亮了,上上下下如装饰了许许多多飞动的小灯笼,如梦似幻。
突然看到这样的美景,邬霖不禁被震撼到目瞪口呆。他走进草丛,看到央总拿了一根木棍,挥舞着,满头大汗。那些漂亮的萤火虫正是被他从草丛中驱赶出来的。
央总灰头土脸的,经过这几天的洗礼,也有点渔夫的模样,完全没了霸总的高冷气质,可落在邬霖眼中,比平日西装革履不可侵犯的他,更打动人。
有没有一种可能,央总会真的爱上替身?有没有一种可能,他的温柔他的认真他的坚定都是对邬霖这个人的?和他长得像谁无关,和他是明星或贴身秘书无关,只是因为他是邬霖,因为他笑起来会弯的眼睛,因为他不太成熟的性格。
因为他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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