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男主的傻子弟弟[七零](14)(1 / 2)
萧珩抿了抿唇,他听话的点点头:好,我给媳妇儿烧火。
余甜甜来灶房一看,才知道萧家人给她留了早饭,就温在锅里。
早饭有鸡蛋葱油饼还有稀饭。这早饭,在这大队来说,绝对算很好的了。
余甜甜将早饭从锅里端出来,也不端去堂屋的饭桌上,就在锅边站着吃。
萧珩坐在灶膛前的凳子上,见她细嚼慢咽的吃着东西,他眸色微动,眼神控制不住的柔和下来。
长得好看的女人吃东西也是赏心悦目的。看她吃东西,就像看电影画面一样。
而他脑子里想着先前在竹林里的事情,想着她凶神恶煞的跟任小桃吵嘴,想着她见着他和任小桃站在一起时那副恶狠狠的样子,他心思微转,突然在想,她那个样子很像是吃醋,很像一个女人,撞见男人有其他女人了,吃醋生气的模样。
只是,她又怎么会吃他的醋呢,明明她喜欢的人是二哥,她吃他的醋,根本就不可能。
将脑子里那些乱糟糟的想法暗暗甩去,他垂下眉眼,微微拧起了眉头。
余甜甜吃好东西后,她叫上萧珩,一起回了房间。
回到房间后,她拿出皮尺,准备给他量一下尺寸。
她拿着皮尺站在他面前,将棉袄脱掉。
萧珩:她昨晚说要给他做棉袄,她是真的打算做?做衣服很费时间,她愿意花这个时间?
见她一瞬不瞬的盯着自己,他眼眸动了一下,忙道:好的媳妇儿。说着就抬起手来,将身上的棉袄脱掉了。
余甜甜靠近了一步,她将皮尺展开,打算先给他量胸围。
而量的时候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脚上突然就抽筋了。
突然间的抽筋,让她啊了一声,身子一下子就朝他倒去。
他忙不迭的伸出手,下意识的将她圈在怀里。
余甜甜稳稳的靠在他身上,她嘴里呼了口气,嘴里低低道:怎么就抽筋了。
说着抬起头来,看向了眼前的男人。
男人依旧是那副痴傻的俊脸,可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看向他的眼睛时,她竟然觉得在他眼睛里面,看到了一种别样的东西。
作者有话说:
第二更来了宝宝们,么么哒~今天的更新就到这儿了哦,晚安,咱们明天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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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媳妇儿, 萧珩傻兮兮的开口,扬起嘴朝她傻笑。
而他傻笑时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透着傻气。
余甜甜定定的看着他,发现他眼睛里根本就看不到别样的东西。
她刚才是眼花了?
媳妇儿你抽筋了呀, 抽筋是不是很疼呀。萧珩又傻傻的问。
余甜甜将视线从他眼睛移转开。
她低眸瞄了自己的脚一眼,脚还隐隐约约的有点疼, 痛感不是很明显, 但她怕站着会再次遇到抽筋这种事,怕抽筋时会摔倒,所以她让他将她扶到床上坐下。
萧珩听话的照做, 将她扶到了床边处。
余甜甜慢慢弯身坐下, 她坐下后突然抬眼, 紧紧的锁着萧珩眉眼道:萧珩我喜欢你, 很喜欢很喜欢的那种。
萧珩:这话,让他心跳漏了半拍,让他呼吸不由自主的紧了下。
但很快他就镇定下来,他压下心里的那丝悸动,眉眼间全是傻笑,特别憨傻的看着余甜甜道:媳妇儿我也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那种。
余甜甜:刚才她的话, 其实是在试探他。
原以为会看到点不一样的东西, 可是, 事实却叫她失望了。
他真是个傻子,很痴傻很痴傻那种。瞧他这反应, 跟个傻子有啥区别?听到她说喜欢他时,他真的一点异样都没有, 连眼神都没有异样的变化。
刚才觉着他眼神里有东西, 想来真是她看错了。
萧珩也喜欢我呀, 真好,那我们就是互相喜欢了。余甜甜笑说了一句,对他这种痴傻的反应,其实是有些失望的。如果他不傻,那该多好?
以前萧珩不傻的时候,是很优秀的。他读书特别厉害,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而除了读书厉害外,他其他方面也很厉害。他干农活儿都比别人干得快比别人干得好,他一个人,有时候能顶两个壮劳力。
不傻的萧珩,其实比男主萧天逸,要优秀多了。
以前看书的时候,她就很无语作者的安排。明明这么优秀的一个人,为什么要让他变成傻子?这种安排是不是太过残忍了?
尤其现在萧珩就近在眼前,看着他痴痴傻傻的样子,她真想回到现实里去将那个作者揍一顿!
媳妇儿喜欢我,我也喜欢媳妇儿,我们都喜欢。萧珩傻笑着,又说了一句傻兮兮的话。
余甜甜抿了抿唇,她让萧珩也坐下,然后扭着身子,给萧珩量了胸围。
将上身的尺寸都量好后,余甜甜在床沿上坐了一会儿,感觉脚没有任何的不适感了,才起身去将布拿出来裁布。
萧珩站在她身后,看着她认真专注的样子,他眼眸微动,眉头微不可察的皱了下。
刚才那会儿,她很明显是在试探他。
她对他起疑了吗?他是不是露出什么破绽了?
他蹙着眉头思绪了会儿,决定以后要更加小心谨慎。在人前,他万不可以露出破绽!
余甜甜一整个上午都在裁布做衣裳。
在21世纪的时候她没有给人做过衣裳,但她给家里的狗和猫猫做过。她觉着,人的衣服应该跟猫狗的衣服是一个原理,她能给猫狗做,也能给萧珩做。
只是第一次做人的衣服,可能时间上要慢点。不过慢就慢吧,反正又不急于一时。
余甜甜十分有耐心,她裁好布后,便拿出针线,认真的做起衣服来。
做到十一点多钟,余甜甜放下针线这些,赶紧钻进灶房做午饭。
中午余甜甜做了红烧肉,还做了红烧鱼,做红烧鱼的时候还做了些贴饼子。
一家人围着桌子,吃得特别满足。
吃完了午饭后,余甜甜也没有去睡午觉。
她现在对做萧珩的衣裳特别有干劲儿,她想趁中午的时间去将鞋子洗了,洗了鞋后,就继续回来做衣裳。
昨天她穿了布鞋去县城,鞋子被她穿得有点脏,得洗一洗才行。
这次洗鞋子她没有带萧珩去,她让萧珩就在家里睡午觉,然后她一个人提着鞋子和刷子肥皂,去了池塘。
她以为中午的时间大家都在家里休息,以为出来不会遇到人。
没想到在池塘这儿,却是遇到了一个十八九岁的姑娘,这姑娘是来洗衣服的,她衣服快要洗好了,就剩了一件秋衣在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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