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侍女要登基邹涅(16)(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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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莫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之前去过东越,所以这一次被派来帮忙接待使节团,其实懂的东西不多,全靠多学多看了。

是个谦虚谨慎又有礼貌的好孩子,只是自己的问题好像完全没有回答呢。

算了,反正等离开这里,跟这些人也不会再相见了。吴婕也懒得追问。

看出她一脸疲惫,小莫安排好,就体贴地告辞了。

离开了公馆,他身边的侍从白临笑道:世子,这位姑娘就是你之前反复提到的紫茴姑娘吗?不是说,紫茴姑娘是位大美人

你听谁说的,紫茴姑娘的容貌。小莫脸色沉了下来。

是老王啊,他吹嘘说在东越出使的时候,遇到刺客,被一位天仙一样的美人救了,好像就是这位紫茴姑娘吧。 白临看到主人脸色不佳,小心翼翼地问道。

小莫冷哼了一声,明天就将那个嘴碎的家伙打发去边关,不要在留在京城碍眼了。

呃白临话语一窒,心中默默同情了一下。

对了,立刻寻高明的大夫来,替紫茴姑娘诊治一番。紫茴姑娘容貌大损,一定是中毒或者疾病。

女子爱惜容颜,他怕紫茴姑娘伤心,刚才特意回避了这个问题,但请医延药可不能耽搁了。

第27章 汤圆

人不见了?什么意思?元璟放下手里的茶盏,抬了抬眼,冷淡的目光扫过眼前之人。

年轻的帝王虽然继位不过年余,但天然有股压迫人的威势,如同那卓然生辉的美貌,让人难以抵挡。

好在沈思书是久跟他厮混的,脸皮早已锻炼了出来。闻言干笑了两声,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堂堂大内禁军,数百精锐,竟然看不住一个不会武功,还身中奇毒的女子?

呃,这个,其实昨天安置的时候,那帮负责招待的管事将她当做内眷,安置到了后院里。跟兄弟们不在一处。说起昨天的乌龙,沈思书也很头疼。

关键还是之前那一场刺客闹的,紧急改了入城的计划,这一处庄园其实人手不足。又忙着探听城内消息,一时真没功夫照看这个闲散人等。

本来以为她一个不会武功的弱女子不可能乱跑的。没想到人家偏偏就有这个胆量!

不过跑了也无所谓,反正已经查清楚来历了。沈思书笑道。

元璟抬了抬眼皮,示意他继续说。

沈思书请了一声嗓子,继续道:根据那辆马车,已经查明是原安青知府陆德文家的,是归他们家次女所有。那三人的身份也已经查明,头颅重伤致死的是陆家丫环橘儿,另外两个是本地的地痞,其中那个蔡老大是本地人面挺吃得开的一个人物,听说最近刚刚接了一笔大生意,要贩卖某个官宦人家的碍了主母眼的小妾去外地。

另外这位陆家二小姐是陆大人前头的发妻所生,与如今的夫人很是不合。

陆德文,是圣安十四年的探花?去年的考评上说恪尽职守,明察秋毫的那个?元璟略一思忖,立刻问道。

正是。沈思书心悦诚服。眼前这位天生聪慧,连随便一个四品官的履历都这么清楚。

元璟低笑了一声:看来这明察秋毫只在公务,内宅一塌糊涂啊。

是啊,内宅糊涂,还得劳烦陛下为他来整顿。

元璟瞪了他一眼。

沈思书摇了摇扇子,笑道:臣明白,如今咱们还有大事要忙,这些家宅琐事,且放后面再说吧。

先派个人敲打敲打,免得徒生是非。

沈思书折扇一合,笑着躬身:臣明白了。陆大人其实为官还算清正,这位陆二小姐嘛,说起来,这位馒头小姐,明年还在陛下的选秀之列呢。

元璟嘴角一阵抽搐:你觉朕有那么饥不择食吗?

呃,臣多言了。沈思书赶紧低头。恭送这位祖宗出了门。

眼瞅着人走远了,不禁小声嘀咕了一句,鸡鸭鱼肉吃多了也腻歪,也许想吃一口馒头滋味也说不定啊。

***

吴婕并不知道自己的离开,沈思书他们会怎么想。

反正一走了之,自己不必再烦恼了。

居住在公馆里,她发现,自己好像恢复了昔日郡主那种金尊玉贵的生活。

这大魏的招待还真是客气,连自己一个侍女,都如此精心吗?

放下调羹,看着桌上摆着的几十道菜肴,吴婕有些不自在。

紫茴小姐放心享用吧,这些都是使节团的份例。如今几位使节大人都留在福王府里,所以这份例放着也是浪费,不如您先用着。侍奉的婢女伶俐周到,似乎是看出了她的疑惑,立刻解释道。

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吴婕舀了一勺菌菇丸子汤,鲜嫩的鱼肉裹着蟹黄,配合着菌菇的清香,味道鲜美异常。

转眼已经在公馆里住了两天了,想象中紧张而又兴奋的父女会面始终没有出现。因为德王一行与福王详谈甚欢,所以这几日都留在福王府了。

福王本人向来豪爽好客,喜欢招揽各种奇人异士,将使节团留在府中也是正常。

吴婕着急也没用,她一个侍女,又没有借口去福王府。

只能乖乖在这个冷寂的公馆里住了下来。除了她之外,公馆里还有三百名东越来的护卫士兵和一些侍从仆役。都是没法进内宅的,所以整个公馆的后宅,如今只住了她一个人。

用过晚餐,吴婕披上外套。在前庭花园中散步片刻,就看到一个人影急匆匆走了进来。

小莫脱下披风,抖了抖,落雪簌簌而下。

外面下着这么大的雪,还以为你今日不会过来了呢。吴婕笑着招呼道。她留宿公馆的这几天,小莫每日必到,来关心她的饮食日常。吴婕感动之余,也有些意外。

小莫笑道:只是一些小雪花罢了,金芜这边靠近东海,天气暖和,等去了京城,你才知道什么叫大雪。

哈,那也许我无缘得见了。吴婕笑了一声,这辈子她是不想再去那个地方了。

小莫眼中闪过一丝失望,旋即振作起精神,打量着吴婕的脸颊:你容貌今日恢复了不少呢。

还要多谢你的药材。吴婕真心实意地说道。

前几天将她送进公馆之后,小莫立刻请来大夫帮她诊治。吴婕不想被人察觉中毒,便索性撒谎说这是她的痼疾,凑巧发病,只是随身的药丸在落水的时候都弄丢了。

小莫立刻询问药方,吴婕将当初广信大师的方子给了他。不过半日功夫,他就命人配制出来,送到公馆。

制成的药丸玉雪可爱,带着一丝清甜。服用之后,果然脸上的浮肿大为缓解,不过三两日功夫,容貌已经恢复地七七八八了。

这幅模样,想必等父王见了,也不会认不出来了吧。

刚才已经用过晚膳了吗?小莫招呼道。

吃过了。闲着无聊出来走动一下。吴婕笑道。

那还有没有胃口,尝尝这个?小莫将手里的东西提起来,吴婕这次发现竟然是一个食盒。

这是东城那边的汤圆。路过店家的时候,想起你们东越那边年节的时要吃这个的。

吴婕一怔,这段日子她心事重重,完全没有注意到竟然是年节了。

不禁伸手接过,多谢了,这几天浑浑噩噩都忘了日子了。又好奇,今日是年节,你不用陪着家人吗?

家人都在京城和西北呢,如今同在金芜的只有一个义兄。他出城公干去了。

吴婕知晓他的义兄便是之前见过的那个殷四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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