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热雨季未解之谜(32)(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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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的烈日,将他的双颊烧红。

恍恍惚惚地,谭尽体会到了投篮的成就感。

他放下手机,每天在场外等待着漏网的球,想要再制造进球的场面。大家休息时,他会捡起篮球,自个儿练上几下。

渐渐地,打球的人们也主动喊他过来玩。

每次,谭尽从新奇的角度投进球,都会用眼角的余光,扫向场外林诗兰常坐的位置;有时她在,更多的时候她不在。

后来,暑假结束。

打篮球成了一种爱好,谭尽没事就泡在球场。

林诗兰却再也没来看过了。

初,谭尽受到体育老师的邀请,加入了校篮球队。

运动会期间,他所在的篮球队,与他哥高中的篮球队,有一场比赛。谭尽和谭子恒作为对手,出现在球场。

还没上场,谭尽已紧张得手心出汗。

林诗兰来看比赛了。

偏偏,他们队发挥得奇烂,上半场简直被他哥的队伍碾压式吊打。谭子恒作为小前锋,更是不负众望接连进球,夺走了场上全部的光芒。

中场休息,谭尽的水喝完了,去拿他哥的喝。

才喝了一口,他耳边传来谭子恒队友的声音:你怎么在喝林诗兰的水?

这是她的水杯?

喉咙发干,谭尽尴尬了。

确实有可能,林诗兰和他哥的水杯,都是参加竞赛发的,长得一样。

对啊,她给谭子恒送水去了,这肯定是她的水杯,队友幸灾乐祸:哈哈哈,你完了。

在他们的印象里,林诗兰一直是一个不好说话的人。如果她知道,自己的水杯脏了,被别人用了,他们想象,她会脸色大变,大发雷霆地责骂谭尽。

林诗兰与谭子恒聊完天回来。

果然,她拿起了谭尽刚刚碰过的水杯,准备要喝。

忐忑难安,谭尽鼓起勇气,从她手里把水杯夺走。不敢看她的眼睛,他坦白了发生的事。

本以为林诗兰会生气,但她没有。

他说完后,她依然是云淡风轻的模样。

没事。

水红色的唇合上,又张开,她问:你还渴吗?

这四个字,编成一张旖旎的网,撩过他的心湖,兜住谭尽乱跳的心脏。

他发懵地冲她点点头。

心脏的跳动声,比球砸在地板的声音更响。下半场球赛,谭尽的队转败为胜,拿下比赛的第一名。

谭尽的书包上,放着一瓶新买的矿泉水。

林诗兰没看完比赛,提早离开了。

莫名的失落笼罩着谭尽,直到吃晚饭时,谭子恒随口说了一句:你今天的表现真出色,我们队全在花心思防止你拿到球。连平时不看球的小兰,都说你打得好

什么?

谭尽突然抬头,声音大得把全家人吓了一跳。

她说什么了?

不懂他的情绪为何激动,谭子恒还以为自己说错话了。上半场休息时,我问小兰下半场她看好谁,她说了你。人家是真心夸你,没有骂你,你别误会啦。

她看好我?她说我篮球打得好?

谭尽站起来,两只眼睛亮得像灯泡:她真的这么说了?

是啊。

谭子恒话音刚落,谭尽离开饭桌。

晚饭不吃,他抱着篮球出去了。

谭尽闷头打球,不管刮风下雨,每天都去。

疯狂运动的运动之下,他抽条儿似地长高,体重也随之减轻,圆乎乎的小脸变得有棱有角。

谭家逐渐意识到,什么事,说是林诗兰说的,就能到吸引谭尽的关注。

小兰来我们家吃了芒果,说芒果好吃。

谭尽默默地吃了几颗平时从不碰的芒果。

小兰走路上学,不用她妈骑电动车送她。

第二天谭尽便不坐他爸的车了,也开始步行上下学。

小兰圆珠笔落在我们家了,她的文具怎么全是蓝色的?

谭尽抛弃了常穿的黑t恤,穿起了蓝t恤。

某天,谭子恒说:小兰以后想去大城市,她和我想去的大学一样。

谭尽也是从那天起,不再逃课,晚上不打游戏,安静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写作业。

又一年。

谭尽和林诗兰升了高中,谭子恒高。

她生日的时候,谭子恒送了她一个帆布包。

那个帆布包,是谭尽陪着谭子恒买的。

明明是谭子恒逛礼物,谭尽却神神秘秘地,消失了一阵子。等他再出现,谭子恒发现谭尽也拎着一件礼物。

心中有些在意,谭子恒趁他不在偷偷打开了礼物盒,里面是一串灰蓝色的水晶珠串。

相比于珠串晶莹的光辉,帆布包这件礼物,逊色太多。

谭子恒没有问谭尽,这礼物要给谁。

盖上礼物盒,他假装自己没看过,什么也不知道。

林诗兰补习用的帆布包旧了,收到新包的时候欣喜万分。

她没有办宴会,生日过得朴素。

她生日那天,用自己攒的钱买了个小蛋糕。

她生日那天,天天打篮球的谭尽没出门,一早便在客厅坐着。

谭子恒接到她的电话,没跟谭尽说一声,自己出门了。

她的生日,只有他们俩。

小蛋糕,林诗兰和谭子恒一起吃掉,就算是庆祝生日了。

透过窗户,谭尽远远地望着她家的灯光。

两年过去,他和她对话的次数,一只手数得过来。

水晶手串,宛如他的存在,因为过剩的心意,反而变得无法拿上台面了。

礼物被锁进柜子,谭尽把自己锁进房间。

减肥后的他,十分扛饿。他玩了两个通宵游戏,也两天没有出来吃饭。

第55章 结怨录

高一, 林诗兰有事没事就往谭家跑,简直把他家当成了自习室。

林诗兰不跟谭尽说话,因为她是来找谭子恒的。有时, 她来借本笔记马上就走,有时会在他家呆上半天。他家二楼是谭子恒的地盘,厨房客厅厕所在一楼,谭尽想找个由头上去都难。

所以, 即便是林诗兰一周来几次,她依旧对他的存在毫无察觉。

冥思苦想后, 谭尽决定改变他家客厅的格局。

沙发、电视, 电视柜被他全套移到了二楼的楼梯附近。

家里一贯没人说他。谭尽如此大动干戈,他们也没来问他为什么要把家具搬来搬去。从此以后,沙发被谭尽霸占, 林诗兰要上楼找谭子恒, 总能看见他。

而且, 活动区域变成客厅后, 离门最近的谭尽自然地变成了开门的负责人。

门铃一响, 他便懒洋洋地溜达过去, 问一句:谁呀?

林诗兰老实地报上姓名。

谭尽给她开门后,林诗兰通常会问:我来找子恒哥学习, 他在家吗?

如果谭尽回答在, 林诗兰会点点头,往二楼走;他要回答不在,她就不会进门,直接回家。

他们的对话也仅停留在这两句了。

六月, 谭子恒高考结束后, 林诗兰更常来找他了。

她每次背着一堆书来他家, 仿佛要学个昏天黑地,但他哥屋里的学习氛围却明显比之前松弛了许多。楼上的阵阵笑声传进谭尽的耳朵里,不知谭子恒说了什么逗她发笑,他们听上去好快乐。

放假了,林诗兰不再穿校服。

她自己的衣服大多风格休闲,各种短t恤配上一条宽松的裤子,她素净的脸上不抹脂粉,显得干净秀丽又青春无敌。

她不像上学时,扎着一丝不苟的马尾。林诗兰通常长发披肩,或者绑两个简单的麻花辫。

谭尽觉得她的麻花辫造型很可爱。

每次她梳那个发型,他都很想多跟她说两句话。

我来找子恒哥,他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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