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入媚戴月回(25)(1 / 2)
他拉我走进舞池,满地稀碎灯光,与晚夜的星相呼应,偌大的场地里只有我们两个,乐队在舞池外演奏一支舒缓的圆舞曲。
他跳男步,我倚靠在他身上,半睡半醒的,像在温水里泡澡,有时候抬头与他接吻,累了就眯眼睡片刻,然后再接吻,一切都自然而然,似乎已经过了很多年。
我感觉,我们很久以前就认识。路德维格低声说:但是你走了很久,才再次来到我面前。
他怜爱地吻我发顶,我心上深深一颤,睡意全然消散:你刚刚说什么?
路德维格轻笑:你走了很久,才找到我,我已经等候你多时。
我猛然攥住他手指,巨大激情在体内奔腾回荡:有没有画布画笔?来了,我的灵感又来了。
在一张1515厘米,手掌大的小画布上,我将脑海里的画面倾泻而出,路德维格站在我身后,而我用左手执画笔,毫不避讳,堂堂正正。
这一次我真的捉住了清灵破晓、明媚今生,与我在地下室里的困厄不可同日而语,我重回灵感最丰沛的当年,只是这一次来的更醇厚,是经历过风雨后方有的纯熟,肌理的糙与腻,质感的轻与重都近在眼前,催我快快用笔追逐。
我饿狼扑食般的野蛮动作或许吓到了路德维格,完成后许久,他盯着逐渐干涸的油彩发呆。
或许是在梦里,或许是在上辈子,或许是平行宇宙,你和我牵着手奔跑,天上有风,草间有花,我们从小就认识。莱涅,你看出来了吗?
我的画轮廓模糊,光影交错,明显是承自印象派的雷阿诺、莫奈、西斯莱,但笔法更多是用乔治修拉的点彩法。
整体有大块对比强烈的明暗部分,每一部分则由上千个互补色小笔触色点组成,紧密并置在画布上,由于色彩混合的闪烁和震荡,在眼睛的视网膜上便产生色彩原色的融合。我设色时用了大量蓝,因此画面升腾水与空气的氤氲感。
我看见了,好大的雾气后,是春天和你,只属于我的你。路德维格眼神晶亮:净,你是天才。
我笑着摇头,这幅小作品我是很满意,但自己究竟几斤几两我再清楚不过,技巧不过是拾人牙慧,而意境也是他带给我的冲动。前生来世都是噱头,真正的灵感是他,金发碧眼,红唇齿白,他整个人就是幅色彩缤纷的好画。
我真傻,我怎么会觉得他像你。路德维格凝视我的脸。
什么?
我新交的男友,他是日本歌舞伎,长得和你有一点像,只有一点,现在看来一点点都没有了。净,你独一无二。
这是搞什么?替身?我在心中笑出声,为什么他们爱搞这些?得不到那个人,就找一个相似的来替代,这不是对爱的亵渎吗?
我一直对凌歌外公的话深以为然:失去了就是失去了,既然不是曾经那个,就不能将就。
所以当年放弃凌歌后,我爱上的,是与他截然不同的赵钺。
我有所失,锁在心里,不输不赢。
莱涅,这幅画送给你。以后我们是朋友。
路德维格的绿眼睛望着我,松烟碧水,竟有一种凝睇的美感:可以接吻的朋友吗?
我微笑,慢慢摇头。
好一会儿,他说:我尊重你。
离开前他和我站在船舷上,迎风而立,相隔甚远,像失去了罗丝的两个小杰克。我能体会到他的失落,于是洒脱欢笑:莱涅,你要是来新国,我请你吃大餐,保准是你以前没吃过的。
他忧郁地抬头,发丝洒落在额上,有风吹拂:我上哪里再找一个你呢?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眼睛,这样的才情?为何上帝赐予你美好,却又施加这么多苦难?或许是像老话讲的那样越是心爱的,越要抛向荒野。
(古罗马皇帝名言:越是喜爱的,越要抛弃向荒野)
我听他吟诗一样的呓语,觉得尴尬,或许意大利男人都这样热烈浪漫,要是早几年的时候我必会热泪盈眶,但今日,我想撇一撇嘴。论心态,路德维格像法国文学,轻盈的很;我像俄国文学,又长又老。
我的心已经老了。
第55章 50 小学生修罗场
可以接最后一吻吗?他湿着一双多情碧眼问我。
为什么不行呢,反正只是玩乐,又不是真情。
我们唇齿相触,一行行法文、俄文从纸页上漂浮,散发金光,弯曲的笔画变成直线,不分你我地交织成翅膀,扑棱棱飞向天空,海鸥在空中盘旋,轮船入港了,岸边的闹市声似乎有温度,意大利特有,一种介于春夏之间的轻暖。
我认为可以了,够了,是时候分开,然后拍拍彼此的肩,体面地说上一句:祝你幸福,再会。但是路德维格不放手,两手紧托我的腮,吻的那叫个浓情蜜意,天昏地暗。
我想到了左拉写的湿吻,列夫托尔斯泰写的接吻,曹雪芹写的香个嘴儿,世间的情人们,不论国籍,不论年龄,接上吻都是荷尔蒙造孽、肾上腺素爆裂,让唾液交织,令香舌缠磨,甭管男女老少都身子软了,眼儿媚了,离了对方就不能睡了。
我跟路德维格,也算这么回事儿吧,他实在是接吻高手,搞得我跟他是热恋情人似的,一点儿也不像即将分离的朋友,我不得不伸手推他,这已经足够狗血,没想到更狗血的在后头。
陈净!
一艘快艇破开海面,咚的撞上大游艇,白隽怒气冲冲地跨进底层舢板上,两步三步跳到我们面前,上来就揍路德维格一个大拳头。
力道之重,让路德维格险些摔进海里,吓得我差点跟言情小女人一样尖叫。可他狠狠攥住了栏杆,站稳身体,鼻血流到嫣红的唇瓣上,目光尖锐地盯住白隽,像极了吸血鬼,美且妖异:你是白隽,我知道你,几年前的重剑冠军。呵,开始搞偷袭了?
确实挺掉价。白隽眼一瞪,鼻子里一哼:老子现在耍花剑!
好,正好我练古典花剑。路德维格舔一下上唇,对白隽说话,眼神却紧紧锁着我:我跟你决斗,像圆桌骑士那样,为心中所爱而战。
谁怕谁?白隽撸了袖子,右手往前一伸,大喝:剑来!
奥运会击剑赛事分重剑、花剑、佩剑三个种类,可以说花剑是轻量级的重剑,白隽放弃重剑,很可能与他臂上的伤有关。接下来该怎么办?我该尖叫,就像那些个娇弱的女主角,梨花带雨地哭喊着:别打了,别打了,我不值得你们这样事实上我像个老大哥,戳了白隽腰眼,狠狠瞥他:别闹了,跟我回去。然后我又转向路德维格:对不住了,我没管教好他。以后有机会再让你报这一拳之仇。
我的话里亲疏内外分得很清,白隽的脸软了,微张着嘴,一副蠢样子,像从了自家小媳妇的耙耳朵,喉咙里模糊地嗯嗯几声,扭头对上路德维格,又硬气了:我听他的。今天先算了,我们要回家,以后你再敢骚扰他,我打的你满地找牙!
话音一落,白隽捉了我的手就拽我走,下舢板,上港岸,我知道路德维格的眼神依旧落在我身上,那视线如有实质。我知道自己又伤了他的心,可是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希望他能全心全意爱他的小日本男友。
来,戴上!白隽憨笑着,把一个机车头盔往我头上套,我甩开他的手,冷面冷心,冷眼打量他的车,机身黝黑,鎏苍蓝色的暗光,哈雷戴维森Sportster,最近的AMD改装组冠军,呦呵,真不错嘛。(AMD世界摩托车改装锦标赛)
本来打算立刻和他分道扬镳,但现在,我手又痒痒了,我想骑一骑这辆帅车。跨上座椅,我不耐烦地朝后一努嘴:上车!白隽愣了一会儿,竟然没有废话,坐到我身后,两手轻轻掐住我的腰。
艹,你别那么黏糊。我特别敏感,身上跟触电了一样:有个爷们样行不!
白隽改掐为握,两手扣到我腹前,没等他坐稳,我已经让车飞出去了,风驰电掣,在黎明的街道上轰鸣,特没素质,特扰民,我没感到男人梦寐以求的爽劲儿,只觉得不舒坦,还有点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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