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入媚戴月回(55)(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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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凌歌走近最里面的一间,关上门后光线晦暗,我们没有开灯,在长凳里静静坐着,高墙上一扇细窄的竖窗,滤进山外的光和风,我幻想这里是一间囚室,困住了我和他。

你在想什么?

凌歌微蹙着眉头,没有回答,我靠在他肩上,低声说:有时候我觉得我不认识你,你离我太远,时冷时热,我看不清你的心意。

不是,我在想,伽马射线产生的子少,可以用地下子水切伦科夫探测阵列,把它和带电的宇宙射线区分开

我猛地坐直,观察他的表情,你没开玩笑?

嗯。他看向我,笑了笑,这个时候我才感觉他是真的把我看进眼睛里了。

听音乐吗?他问。

我随手放了一曲巴赫的赋格,朱晓玫演绎的,随性自然,桌子上放着一本《苇间风》,他拿起来,慢慢翻着,到《茵纳斯弗利岛》那页。

我就要动身走了,去茵纳斯弗利岛,

搭起一个小屋子,筑起泥笆房

支起九行云豆架,一排蜜蜂巢,

独个儿住着,荫阴下听蜂群歌唱。

我就会得到安宁,它徐徐下降,

从朝雾落到蟋蟀歌唱的地方

午夜是一片闪亮,正午是一片紫光,

他读诗,我读他,看他的侧脸,双手环绕在他的腰腹上,那里硬邦邦的,没当他翻书时肌肉牵动,衣服下便呈现块垒感。你每天都健身吗?

对,我爷爷要求我用部队的作息时间,每天必须锻炼身体。

我在脑海里默默勾画他一天的生活,他一定很累,所以周末想要休息,没有精力陪我恋爱,我问他:你是怎么逃过他们的监视的?

他们?凌歌有些疑惑,随即笑了:我是自由的,谈不上受到监视。

我有些悻悻然,是的,他爱他的国家,而且很大程度上,大爱的重要性超过个人的情爱。他问我:公司的交接顺利吗?

近期是盖若森带队帮我跟处理globe de verre的转赠事宜,我点头,说没问题,他揽住我的肩膀,笑问你为什么看起来不高兴。

因为,我不觉得你爱我。

他很惊讶,一副手足无措的感觉,把书合起,又翻开,放到膝头,那那还要我做什么,才能证明?

我突然好心疼,他已经做了太多太多,是我太作,太空虚,总想抓住什么证明,我立刻改口:不是,我知道你爱我,但是,你好像不喜欢我,总是缺了一种感觉

小净,你有没有想过,我可能永远也给不了你你要的感觉。凌歌轻轻抱住我,对不起,我尽力了,但是我做出的上限就是这样

可是,可是做爱的时候,你不是

他吻住了我。

一个悠长的舌吻,我们都气喘吁吁,他面颊微粉,眼睛深处闪动两簇光,我喜欢他贪婪的样子,他对我有欲望,我像欲壑难填的流氓,摘了他的眼镜,吻他的鬓角,把他的耳朵含住舔弄,吻他的脖颈,手从他的衣服底伸进去

不要了,小净。他控住我两只手,用力压到墙壁上,然后欺身深吻我,小室内的墙壁上钻有密集吸声孔,我在他耳边轻声说,我想要你。

拉赫马尼诺夫在室内疯狂震荡,我的左腿翘到天上,不小心踹翻窗台上的水晶球,冰凉球体砸到我胸口,咕噜咕噜滚下小腹,被凌歌与我的火热交合处兜住,他每撞一下,球中雪花便纷纷扬扬飘浮,永远也落不下。

我好热,被汗蒸着,飘飘欲仙,向下看是粉红的肚脐,水晶球,黑毳毛,淫靡而泥泞的一片,我攀住凌歌后颈,把呻吟声送到他耳朵里。

好哥哥,不要停,让雪一直下,下大一点,再大

水晶球内大雪狂舞。

我随身只带了一个套,用完后他包在卫生纸里扔掉,紧紧搂住我,一下一下梳拢我的额发。

我好像,还没有和你一起看过雪。我随口一说,凌歌的眼神却忽然很哀伤。我脑子有些钝,慢慢思索着,发现确实没有,那次中国游的途中,好几次差点看到雪,可是偏偏都完美错过。

我等待凌歌开口,终于,他说:你忘了吗?在温哥华,我们大学三年级时,你来麻省交换,圣诞节我们去了加拿大滑雪。

我想起来了,但是不愿想起,因为那一次是和一群同学一起去的,其中也有陈栖雪。

啊,那次啊,我不太记得了。

可是我记得,小净。凌歌的声音有些奇怪,他喃喃说:我可能,永远也忘不掉,平安夜大家一起吃了饭,然后他像是鼓足勇气,才继续说:我跟陈栖雪回家,他在Cordova街上有住宅,我把大衣忘在了餐厅,你发短信告诉我,你写的是,你的大衣在我手里,我在车库外面。

我已经彻底想起来了,那对我来说是很不堪的回忆,当时我痴恋凌歌,像舔狗一样抱着他的大衣,在雪地里走了一个小时,走到他跟陈栖雪的家,抬头能看到寂静的豪华大宅上,只有一盏灯亮着,温暖不刺眼,他们大概睡在同一间房里。

那时我不死心,明知道自己可耻,还是忍不住发一条短信,我勾引人的小心思在雪地里无处遁形,我恨自己,就这样痴痴站了半小时,凌歌还是没有来,于是我把他的大衣叠好放在门口,离开了。

我在洗澡,看到短信时已经是半小时后,我穿好衣服下去,看到你远去的背影,当时正好下雪了,你抬头看天,我想如果你回头的话我就叫住你,可是你没有,我拿起大衣关上门,回到温暖里凌歌哽咽着,用手遮住脸,我总是想起那时候,天黑地暗,你走在雪地里,我却没有喊你,你越走越远对不起小净,我对不起你。

我没想到,连我都快忘记的一件事,他还那么在乎。没事的凌歌,我都忘了,我没事。

不,我忘不掉,永远忘不掉,那时候你有多冷,路上只有你一个人,我混蛋凌歌眼眶通红,一滴泪在他脸上闪动碎光,他抱住我,用力之大好像要把我融入骨血,答应我,以后分别的时候你先走,不要送我,只让我送你,让我看着你离开,看你渐行渐远,我不想让你感受同等的心痛

其实木卫三的灵感来自《侧耳倾听》,看过的鱼鱼一定能猜出我说的是哪里

第112章 死亡芭比粉月光

一个多月后,我搬进了凌家的别墅,最大程度上增加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他有科研任务,不能来陪我住,所以我来陪他。玫伦区距离令港区比较远,需要司机开车将近一小时载我去上班。

我们的在一起多是指夜里同床共枕,早晨六点半他喊我起床,我装憨卖傻赖着床,他在我身上做俯卧撑,平板支撑,以及其他床上运动,就这样闹腾到七点钟,一起晨跑吃早餐。

事实上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工作需要我频繁出差参与国际会议,马来西亚、文莱、菲律宾、印度尼西亚、东帝汶,以及欧洲国家,都是我常去的,为了不破坏我跟凌歌之间的亲密性,我没有要特助,现在我是收拾衣装的好手,十分钟可以打包出足以支撑一周的行李。

我行也匆匆,往也匆匆,阔步昂首行走在路上,轻便拉杆箱的轮子无声尾随,心里装着他,好像不管我去哪里,都是为了回来见他。不能细想我的爱情会不会长久,每一时每一刻,我只想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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