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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她没再提这件事情。
现在回想起来,真的苗黎没什么异状。她还是每天巡逻,认真的上班。没有值夜班的时候还是来酒吧听麦克唱歌,偶尔会等他一起回家。
有些时候会去探望娇丽,虽然那只妖猫少女没给她什么好脸色,但她的养父母会告诫她不可如此。
是啊,娇丽有养父母了。镇长夫人不知道为什么很怜爱这个年纪实际上比她大的妖怪少女,收养了她,连镇长都很疼爱,或许是结婚多年膝下犹虚的关系。
这其实不是很特别的事情,在这蛮荒之地而言。种族冲突通常是大都市的事情,蛮荒光好好活下去就很费力了,哪有那些时间去计较邻居是妖是魔?不是殭尸和吸血鬼就上上大吉了。
而且蛮荒的女人这么少,这个娇俏的妖怪少女长大了,应该也会有数不尽的小伙子上门求亲。在这种殁世,只有生活容易的都会才会去计较什么种族,只求生存的小镇是不会计较的。
真的,想不起来有什么异样。
只有清明的时候,麦克和苗黎在墓园巧遇,那时他心里才觉得有些怪。
「妳来作什么?」他问。
苗黎不回答他,反而问,「那你来作什么?还穿得西装笔挺。」
他哑然片刻,「……我来扫墓,今天是清明嘛。」
虽然他父母的尸骨连找都找不到,虽然故交半为鬼,但是,中国人嘛,清明总是要扫墓的。
灾变之后,许多尸骨无处寻找收埋,行露镇在墓园立起了一个「灾变受难者纪念碑」。当年麦克会流浪到此就驻足,说不定就是因为此处可以悼念父母故交。
「……也对。」苗黎将手里的黄玫瑰放在纪念碑前,「这样也对。你每年都来吗?」
「是啊……是的。」麦克闭上一只眼睛,「每年都来献唱。我也没有其他才能啊……」
苗黎有些好笑的看着他。这倒是新鲜的扫墓。没听过人不用鲜花素果,而是唱歌祭奠的。
他要唱什么?挽歌?安魂曲?要用什么才能够安慰这些灾变受难者?灾变时损失了几亿的人口,灾变后又因为疫病,死去了更多的人。
许许多多人被迫成为殭尸、吸血鬼,毫无尊严的,成为凶残的怪物,一点价值也没有的再度死去,并且背上更多的冤魂。
有什么样的歌可以安慰这些亡者?
麦克深深吸了口气,高亢的唱起《欢乐颂》。
「O Freunde, nicht diese T?ne!
Sondern la?t uns angenehmere: anstimmen
und freudenvollere. 」
1785年德国诗人席勒所作,贝多芬第九交响曲第四乐章,欢乐颂。
为什么……会是这首歌呢?在这阴沈混乱,血腥的殁世,为什么要用这首歌安慰亡者呢?
但再也没有比这首歌更适合的了。再也不会有。就算是往巴比伦的末路走去,还是要载歌载舞,歌颂着生命而行吧?
不要服输,不肯服输。这就是移民和原住民的志气。这就是我们啊!
麦克第一次看到苗黎泪流满面,却是那样美丽的微笑着。
「……有这么感动?」他搔搔头,「感动到想嫁给我?」他赶紧护住自己的脸,鼻青脸肿毕竟难看。
但苗黎没有动手,只是苦笑着摇摇头,像是放下什么重担般,昂首而去。
那天午后,开始下起牛毛似的雨,清明时节,雨纷纷。
一点征兆也没有的,苗黎退了租,辞了工作,一声再见也没有说的,离开了。就像她当初沉默的来,最后她也悄悄的走。
若不是房东来清房间,麦克说不定一直蒙在鼓里。
他愣了很久,然后硬借了车,飞奔到黑市小镇问夕红,那个美丽的黑心大夫眨了眨眼睛,「苗黎从来没在一个地方待超过一个月,这次已经停留得太久了。行露附近已经没什么危害了不是?该清理的荒野可多着呢。」
「……她连句再见也没有说欸!」麦克的头发都快站起来了。
「她倒是跟我说了。」夕红撑着手肘看他,「我相信你们镇上有三分交情的都说过了。」
麦克怔住,觉得喉头紧缩,难以言喻的痛苦涌上来。「……除了我?」
「对,除了你……我想也是。」夕红凝重的摇摇头,「她真是个不干脆的姑娘。」
「我在她心里就没有一点道别的价值吗?!」麦克发怒起来。
夕红瞪着他,「……苗黎是不是把你的脑袋打坏了?还是你天生就缺脑筋?」
啥?
看着他发呆,夕红按了按额角。「她不干脆,你又笨。你就当作苗黎讨厌你好了,将来伤口也好得比较快……」
「妳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
但夕红不肯解释,反而把他轰出去。「笨到让人生气,别再来了!」扔了一本医疗报告在他头上,「苗黎除了她老爸,可没花过半毛钱在男人身上!」
他愣愣的站在医院外面,捡起那份报告。那是他的健康检查,上面写明当初的促进剂已经代谢吸收得差不多,变异的机会非常微小。
他不太懂,或者说,刻意不懂。麦克将那份报告塞进口袋里,满怀心事的回去行露。
一切都和以前没有两样。
他还是白天当他的修车工,晚上在酒吧唱歌。若说有什么不同……他租下了苗黎的房间,从隔壁搬过来,依旧睡在那张破床垫上,从来没想去换过它。
比较习惯这个窗户望出去的景象。他告诉自己。
他不肯承认,坐在床垫的时候,他会觉得苗黎就在房里,沉默的擦着枪,发上有月光闪烁。他不肯承认,他很想念苗黎,想念她猫样的优雅,甚至偶发的暴怒。
毕竟没跟她上过床对吗?
时光会带走一切的,像是带走他所有记忆中的女人,那些美丽的身体和娇吟,所有的回忆,终究是会忘记的。
他真的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忘记那双杏仁型的眼睛,娇小的超资深少女。一年一年过得极快,总有新的女人,总有新的邂逅,新的激情。
但女人抱怨床垫破烂的时候,他会突然生气起来,很快的就分手了。
他不想去问为什么。
就在他以为自己已经彻底忘掉她的时候,苗黎的住址接到一封没有署名的信。
看着以为忘记却深深忆起,娟秀而苍凉的笔迹,他发现,自己的心跳得这么厉害。五年了,该死的五年。
「hi,其实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寄这封信……甚至我居然还记得住址。对于这样的我,还真的深深感到叹息。」
下面是一行远在北美的住址,和一张单程机票,和几张满目创痍,充满殭尸的照片。
……为了几只歪脖烂腿的臭殭尸,妳连再见都舍不得讲,现在寄信来作什么?!
「……他妈的,死老太婆。」麦克终于爆发了,「叫我去就去喔?当我是狗?!」他愤怒的将机票和信扔进垃圾桶,怒气冲冲的上床了。
五分钟后,他爬起来,盯着垃圾桶好久,无力的将信和机票拿起来。
「……我不是要去喔!」他自言自语的争辩着,「扔掉多可惜?拿去退还可以收一笔钱哪!」
他立刻穿上外套,飞也似的冲去机场,到了柜台……
麦克发誓,他一定是中蛊了,不然就是邪术,原本他是要说,「我要退机票!」结果却变成,「我要划位!」
为什么他还带着护照……那绝对是黑魔法所致。等他坐上飞机,他还有点胡里胡涂,不知道自己是撞了什么邪。
「……对,我是狗。」他气馁的将自己绑在安全带上,「一只神经病的老狗。」
不知道那个超资深的少女会不会来接他,不知道这样的冲动对不对。
「狗就狗吧。」深深陷入柔软的椅子中,「老太婆就老太婆。」他自言自语,「人家说,娶某大姐,坐金交椅……」
飞机起飞了。
作者的话
历经许多波折,《殁世录三》终于写完了。当然,读者可能会疑惑,〈楔子之一〉已经放在《殁世录二》了,为甚么又放一次?似乎有骗稿费的嫌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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