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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培养。
另外,还去了一趟北都的分所。
怎么说呢。
在前期,北都的分所业务不稳,但是自从苏白解决了遗留多年的那个冤家错案后。
逐渐站稳脚跟,并且有着越来越好的趋向。
段亮带着苏白转了转律所,还进行了简单的介绍。
“苏律师……咱们现在分所一共有六名主要刑事律师,三名民事,四名金融类律师,两名行政律师。”
“这就是咱们分所目前的资深律师。”
“当然……除律师以外的其他行政后勤财务人员不计算在内,还有十几名实习律师。”
“苏律师,咱们分所目前发展的情况,还不错吧?”
“挺不错的。”
苏白看到段亮正在不停的挠着他的黝黑发亮的大脑袋。
说实话……
分所的发展速度不是不错,是很不错。
他也没有想到,分所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发展到这种程度。
望着段亮欲言又止,苏白笑着开口:
“分所最近是遇到什么难处了吗?”
段亮笑了笑:“也不能说是遇到了什么难处,只是我是这么想的,苏律师。”
“在北都这片地方,在当地,大部分都是一些金融和行政案件。”
“律所想要发展,我觉得应该全面一些。”
“苏律师你看,咱们分所只有两名行政律师。”
“为什么?”
“主要还是没有什么经典的,好一点的行政案件。”
“所以……我想着苏律师以后如果遇到什么行政案件,能不能接一下,至少打响一下分所的名气……”
看着段亮,苏白点了点头:
“可以。”
“只要能遇到什么比较不错的行政案件也可以接一下,打一打。”
“那麻烦苏律师了……我这也是打行政打不好,想着咱们律所未来发展,才跟苏律师你提这个建议的。”
苏白开口:“这也没什么……”
“不过……你既然这么提了,你这边是不是有什么不错的行政案件?”
段亮猛一拍脑门:“苏律师,你这么说,我突然想起来了。”
“我这里的确有一个行政案件,相对来说比较棘手。”
“要不苏律师,你先看看案件的内容?”
苏白查看了一眼这个行政案件的内容。
微微皱了皱眉。
这个涉及到了行政部门的案子,的确有些牛啊!
……
第329章 被告方,一个两个三个……小李:妙啊!直接上诉领导部门!
行政案件……
说实话,一般来说都不好处理。
在北都,行政案件算是一个比较大的官司板块。
大多数北都的律所也都比较喜欢打行政。
如果说某部门有行政违法,那么这就是北都律师最喜欢的。
不过这也仅限于北都的律所,毕竟北都有着特殊的地位。
在法律方面,尤其是在行政违法方面,有一定的保障。
不过,其他地方。
怎么说呢……
行政案件基本上都涉及到行政违法行为。
涉及到行政违法,那么就有可能涉及到行政干预司法结果的情况。
所以一般的地方律师,是不愿意接取行政案件的。
一来是行政案件涉及到地方部门,会影响律所的发展,或者是影响个人的发展。
没必要因为一个案件去影响自身。
二来是,行政案件你就算是胜诉了,那么也很难去执行。
这也就是很多人口中所说的“行政案件打了等于白打。”
为什么?
因为你就算是胜诉了。
那么,被告也就是行政部门也不一定会按照法院的判决去执行相关事项。
强制执行?
法院让相关部门进行强制执行,这一点太难!
几乎不太现实。
这也就是所谓的,为什么行政案件难打,大部分地方律师不愿意接的原因。
因为败诉了影响声誉,胜诉了又执行不到位。
这种情况就陷入到了两难的境地当中。
苏白打过的行政案件不多。
在修桥案中,是涉及到了行政方面的官司。
但是在修桥案中,涉及到的问题主要还是以刑事为主,行政为辅。
不算是单纯的行政官司。
当然……
苏白接手的案子中,在其他案子里,也有过涉及到了行政违法的行为。
就比如说,在先前有一名委托人在执法机关涉嫌被殴打致死。
这已经属于执法单位看管不严的情况。
涉及到了一个严重的行政问题,不过在当时这个案子当中,主要的还是刑事问题。
再有就是。
行政案件一般属于常见的民告官。
在常见的情况下,民告官,基本上胜诉不了。
不过……这也让苏白想起了一个特殊的案子。
在南方某地区,由于当地的经济条件好,并且法制条件好。
一场典型的民告官诉讼,上诉人一方由于担心法院方面会有倾向性判决,直接拨打了热线电话。
最后不知道是舆论的影响还是其他影响。
这场庭审让当地主管的政法领导,出现在了庭审上。
以确保庭审的公正性。
说起来有点魔幻,但是是现实。
不过,这种情况属于极端特殊情况,不适用平常个例。
段亮说的这个行政案,苏白觉得牛就牛在,这个案子涉及到了好几个单位。
互相踢皮球。
让当事人个人去告,可能都不知道应该告哪个单位部门。
“苏律师……这个行政官司的确是比较复杂,你看这个案子能不能接?”
段亮挠了挠自己光溜溜的脑袋,期待着苏白能够给出一个回应。
苏白笑着点头:“嗯!这个行政官司,的确是有点复杂。”
“不过……倒也不是不能打!”
“为了拓展咱们分所的发展,可以接。”
听到苏白的回答,段亮喜上眉梢。
“那就好!这个行政官司打完了,咱们在北都分所的行政诉讼案源接取率,说不定也能小小的提高一些。”
“分所在发展方面,也能走的更全面!”
“嗯!”
苏白点了点头:“先见见当事人吧。”
“好!”
在段亮通知当事人来律所的时间。
苏白对这个案件进行了简单的整理和分析。
这个案子所涉及到的行政案件,是当事人准备二审起诉食品监察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不作为。
为什么这么起诉?
因为当事人的女儿,在某一家超市购买了一袋零食。
在吃完该零食后,出现了严重的腹泻和其他情况。
到医院一检查,检查出了食物中毒的现象。
所幸就医及时,后续没有太大的问题。
但是医生说如果送晚一点,可能会造成一些紧急的情况。
这种情况谁不心急?
在当事人找到该超市讨要说法时,该超市没有任何的表现。
负责人就几句话:“你怎么证明是吃了我们的零食出了事的?”
“出了超市以后,我们对于我们的卖的东西概不负责,你说不定是吃了什么其他东西,造成的食物中毒。”
“你是不是想讹我们超市?”
就算是当事人拿出了相关的证明后,超市的负责人也就一句话:
“有本事就去食品监察部门和工商部门告我们去!”
后续的情况就是,当事人不仅找了食品监察部门和工商部门,还找到了卫生部门。
食物过期属于食品监察部门和工商部门管理。
出现了食物中毒的情况,则需要找卫生部门反映。
当事人一连找了这三个部门,然而出现了互相踢皮球的情况。
卫生部门说:
“食物中毒的确归卫生部门管辖,但是由于食物过期,应当按照食物过期处理,让其先去找食品监察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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