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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时敬之不咸不淡地回应他,仿佛不怎么上心。紧接着他说出一句完全出乎闻命意料的话:“其实那天我是准备离开的。”
“………!!!”闻命嗓间一窒,他一个箭步冲上前,抓着对方的肩膀说:“你要走?!”
“走去哪?!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走?!”
“为什么要走,你不知道吗?”时敬之反而笑着问他。
闻命的身体瞬间僵硬。
“闻命,其实你一直没有告诉我,你到底去干什么了。”时敬之还是很冷静的。他慢慢拍拍对方的手臂,劝他坐下。闻命的手臂几乎是他的三倍粗,仿佛一下就可以扼断他脆弱的喉咙,可是时敬之仿佛完全不怕。
“我其实一直想走的。”他今天竟然和闻命开诚布公了。
“你可能不知道。刚刚遇到你的时候,我一直想离开,尽管你救了我,可是我却感到害怕。害怕的理由……其实你也应该知道吧……”他说完,突然沉默了一下,仿佛不想进行这个话题。空气变得凝滞,时敬之说:“算了…这个我们后面再说。”
时敬之叹息一声,转过身面对他:“后来你很照顾我。”
闻命没有坐下,反而把他的肩膀抓得更疼了。时敬之宽容大度地摇摇头,接着说:“后来我想,把伤养好再说吧。我一开始对你多有猜忌,怀疑大过信任。但是我受过的教育告诉我,不可以把人想得那么坏,我想可能是我的烂好心作祟,也可能是因为我太过于懒惰、自私,我抱着自暴自弃的想法告诉自己,留下来,多和这个人相处一段时间吧。”
闻命听到对方说“留下来”,手下又是一紧,在时敬之肩膀上捏出红色。手掌下的布料是滑溜溜的混了蚕丝的绸缎。
而闻命身上还穿着白衬衫,他常穿这件白衬衫在外面跑。
他虽然很贫穷,但衣服永远整洁干净,甚至带着一股清新的洗涤剂香气。
他上午在咖喱店打工,晚上会去酒吧当服务生。
他赚了钱,最大的支出在时敬之的吃穿用度上。
“你……”闻命忍不住哑声说:“你…我对你还是很好的,是不是?我一直对你挺好的,是不是?”
他好像在挽留,但是又怕时敬之说出让他恐惧的事实。
时敬之却只是无奈地拍拍他裸露的手臂,继续道:“…我劝服我自己,你就像是我爸妈带过的学生,你对我很好,可我也知道,对我好代表不了什么,我更希望你本性不坏。”
这是时敬之第一次提到自己的家人父母,闻命这时候才发现,他们谈风花雪月、鸡毛蒜皮,他们讲了无数个别人的故事,却从来没有深入讲述过自己的故事。
闻命听到他说自己本性不坏,心里又燃起渺茫的希望。可紧接着,时敬之又问出一句让他浑身冰冷的话:“你为什么从来不告诉我,贝伦区就是德尔菲诺大区的边缘老城区呢?”
完了!
闻命想,完了!
“我去找梅姐玩,在路上遇到一群学生,偶然听到的。那个时候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我一直在德尔菲诺大区里面。”
时敬之说完了,似乎在等待他的回应,可是闻命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浑身僵直地站在那里,然后颓然地松开了手。
闻命听到时敬之笑了一下。瞬间如遭雷击。可是这还不够,时敬之这天那样有耐心,要把闻命压在心里的秘密一点一点挖出来,闻命忽然觉得没有办法呼吸了,他好痛。
“你跟我说你去买扇贝,那天我心情其实一直不太好,后来忍不住还哭了。我想我其实很相信你的吧,我应该去相信你,你对我还是很好的。……所以有些事,我告诉自己,我还是当不知道的吧。”
闻命听他这样说,眼睛忽然热了起来,可是紧接着,他听到一些很刺耳的话从时敬之嘴里说出来,让他羞愧又绝望,时敬之有些茫然地问他:“其实你一直没有告诉我,你那天去奥本,到底做什么了呢?”
闻命攥紧拳头,在时敬之看不到的地方,他努力把拳头塞进嘴巴里。
他颤抖着低下头,下一瞬大惊失色。
模糊的视野中,他在时敬之胸前看到了那把久违的微型枪。
*
闻命落荒而逃。
这是他第一次感觉到耻辱,一种带着麻木、痛苦和羞愧的耻辱。这些绵绵密密的耻辱大过痛彻心扉,把闻命的脊梁骨戳成耻辱柱。
他穿越古老的城区,隔壁繁华的的商业区内随处飘扬着悠扬的音乐声,钢琴,大提琴,二胡,古琴,琵琶,八丈太鼓,西塔琴、巴洪……甜腻的香水气沁入这座城市的皮肤,随时可见大胆热辣的情侣高声叫着扑向对方,互相咬在一起,或是飞速接吻,或是亲吻脸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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