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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
“那你啊,可得等我一起。”
一个月之后,我跟着父亲派来的人,回了那个在城里的家。
临走的时候我问道长,你会接着炼丹吗?
道长没有说话。
我就去了那个陌生的家。
那个时候我才知道,我的母亲已经走了很多年了。
但葬礼上,谁也没有想起我。
…好吧,他们也没有想起我躺在棺材里的母亲。
我上面有一个兄长,在我被送走之后家里又添了一个妹妹。
他们出自同一个母亲。
父亲很委婉地告诉我,不要在非必要场合叫他父亲。
还是怕我,还是厌我,还是恨我。
回来之后我才发现,这个家庭,根本不需要我。
那为什麽要把我带回来?
或许只是由于不愿让外人知晓,自己遗弃了自己的亲生骨肉。
而我已经不可能再逃走了。
我只剩一条路,就是考取功名。
我读了很多书,也考了很多试。县试,乡试,三十二岁,终于有了进京赶考的机会。
父亲给了我很多盘缠,大有让我从此定居京城的意思。
其实,我也有这个想法的。
只是,我想回我的道观看看。
我在赶考的路上遇见了一只狐貍。第一眼,我就看出,这是十六年前,我遇见的那只狐貍。
他还是那麽漂亮,那麽笨。
可是,他好像不认识我了。
綦北星问我,为什麽他用狐貍的身子说话,我也不害怕。
他忘了,这是他第一次在我面前变成人。
我和狐貍身子的他聊了十年,从来没有想过,他也可以变得像人一样。我甚至觉得,他就应该是一条狐貍,而不应当是个人。
才疏学浅,不知狐貍化形,是照着自己喜欢的样子化,还是天生注定有一种模样。
总之,他现在这副皮囊,当真是好看得紧。
漂亮之余,又充满男子的端正,倘若这副皮囊另有主人,一定是个万衆瞩目又备受宠爱的富家子弟。
——一定,一定比我更幸福。
他像十六年前那样想考取功名,也像十六年前那样天真淳朴、敏感易怒。
可也是,十六年,对一个几百年修为的狐貍而言,不也就是弹指一挥间吗。
所以,忘记一个只有十年缘分的人,应该也很简单吧。
我不觉得很失落,因为我也从没指望过谁能记住我。
綦北星能不能记住我,其实也是我无法自己决定的。
只是,如果可以,从此,我不想再和他分开了。
綦北星不知道,只有和他在一起时,我才不是一棵树。
在狐貍身边,我是一只野兔,能蹬鹰的野兔。
在狐貍眼中,我炼的丹,就是白云的化身。
可是,京城的灯火,实在太诱人,而那个夜晚,又是那麽平常。
我没有料到,那会是我和他最后一次见面。
深夜,我返回客栈时,他已不在了。
客栈里丝毫没有打斗过的痕迹,放榜那天我在榜前守了一整日,也没看到他的身影。
好巧不巧,他没中,我却中了。
野兔,就死在那张承载着多少喜与悲的榜下。
金榜题名的乐子,他还是没能体会到。
后来,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成家,生子,我便像他曾经说的,为官一方,也努力做个好官。
有没有让全城的百姓过上好日子,我不敢完全保证,但我可以保证的是,这一定是我能做到的,最好的程度。
很久之后,我陪孙子孙女们去山林中游乐,在路边偶遇一位进京赶考的书生。
寒暄几句,他急着上路。
不便再啰嗦,只是走出几步,再回头的时候,我昏花的眼睛,似乎看见一抹白金色,在他身后轻轻地晃。
*
“所以,你早就认识綦北星了?”
这个故事不长,就像一首淡淡的歌谣。
我呆呆地靠在榻上,望着书案上摞着的、写满端正的毛笔字的无数张纸发愣。
“是的,早就认识了。”
“你知道吗,你错过了他三次。”
“我知道。”
方士李一槿的声音依旧很平静,仿佛刚刚所说的一切,只是旁人的故事。
竖起耳朵,隔壁客房里的交谈声已经听不太到了。只有偶尔传来的几声欢笑声,还能够证明綦北星的存在。
这麽多天的路程下来,我知道,他已经很累了。
他只是觉得自己有义务和李一槿的家人搞好关系,仅此而已。
可是,在山林间,在他自己的天地中,綦北星本来是不用这麽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的。
他本可以一生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直到有一天,在最无助的时候,遇见了一个没人要的小方士。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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