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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含糊其辞,没有说出李愈坚的名字。

“别人?哪个别人?你相好的姘头?”男人咄咄逼问。

虽然言语羞辱着妻子,但是男人心里清楚,淑贞并没有出轨的胆量。

何况,他又把她打成那样。原本淑贞称得上清秀佳人,可如今的脸,哪个男人见了都要退避三舍。想到这一点,男人颇有点志得意满。

那麽,这支口红,究竟是谁送给淑贞的呢?

“不会是男人,那就是女人。”丈夫只有在这种事上思维敏捷,“这麽红的颜色……好像在哪里见过……”

这般豔丽惹眼的颜色,在小城里可不多见。

“这难道是,那个寡妇的东西?!”男人嗓音尖利。

虽然淑贞闪烁其词,有意遮掩,但年轻漂亮的女人一直是八卦话题的旋涡中心,男人几乎一下子对号入座了。

“你涂她的口红?!”

衆人对于寡妇最为津津乐道的,莫过于她那根克死了三任丈夫的口红。

男人自然不会没听过。

“你这是、这是……”

知晓了口红的来处,男人一口气差点没提上来。

“你这是要克死我啊!”

男人一瞬间拔高了声调。

与此同时,高高扬起的,还有男人手里的酒瓶。

淑贞本能地抱着头蹲下,紧紧闭上双眼。

这是身体的下意识反应,已经成为了她的习惯性动作。

然而,这一次,熟悉的疼痛并没有降临。

淑贞小心翼翼地睁开眼,瑟缩着擡起头。

只见她名义上的丈夫,一张脸青白交加,血色尽褪,额角更是冷汗涔涔。

男人紧紧地攥着胸口,呼吸急促而艰难,口齿不清地发出“哧哧”的嘶哑声音,像是一只破落的风箱。

男人只觉得好似有一只无形的大手,抓住了他的心髒,狠狠地挤压蹂躏。

天旋地转之中,胸口传来的剧烈疼痛,很快蔓延至五髒六腑,连指尖都在发麻。

他的视野开始模糊,意识也混沌不清。

很快,男人就失去了对于身体四肢的掌控能力,一头栽倒下去。

头顶的白炽灯,如此刺眼。

…………

傍晚时分,救护车警报的鸣笛声响彻宁静的社区。

男人在救护车到来的时候,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

医护人员检查完脉搏呼吸、瞳孔反应后,确认了男人的死亡。

然而,面对伤痕累累、明显遭受了家庭暴力的女人,医护人员无论如何也说不出“节哀”两个字。

他们遵循流程,通知了相关部门。

检验结果是,男人死于突发的心肌梗塞。

尸体在太平间短暂停留后,很快送往了殡仪馆火化。

不到24小时。

淑贞的人生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仅次于领取结婚证的那日。

淑贞回去的时候,还听见街坊邻居谈论男人去世的消息:

“年纪轻轻的,怎麽就心髒病发作,猝死了呢?”

淑贞低头不语。

她买了一张高铁票,回到大学母校所在的超一线城市。

小县城没有高铁,她需要先到省会中转。

她回了家,不是前夫那栋充满着暴力的房子,而是父母的家。

但淑贞隐约感到,这里,也不是她真正的“家”。

母亲抱住了她,泪流满面,这个隐忍了大半辈子的女人,终于后悔教导女儿忍耐。

父亲则是抽着烟,一言不发。淑贞明白,父亲嫌她丢人。

短暂停留后,她踏上了新的征程。

时隔一年,再次回到日新月异的现代化大都市,淑贞以为自己多少会有些不习惯,但她融入的速度超乎想象。

几乎是一下车,淑贞就迅速融入到了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

在小县城,只要和其他人稍有不同,就会被人戴上有色眼镜看待。

淑贞初来乍到的时候,甚至因为她说的是普通话,遭到了阴阳怪气的冷嘲热讽,还有好事者刻意模仿她说话。

但大城市不同。

这里每个人都不一样,没有人会多看一眼。

淑贞感到安全。

她想起小时候读过的那些乡村题材的纯文学作品。

年幼的她由此对田园牧歌式的淳朴乡村生活,産生了向往之情。

直到后来的某一天,她突然注意到,这些乡村文学的作者,无一例外,都是男性。

有些土地,是吸着一个群体的血,去供养另一个群体的。

好比人人称赞一家餐馆,菜很好吃,你慕名而去,结果到了之后才发现,你成了后厨的食材,是要被端上桌的菜。

为了避免沦为他人腹中餐的命运,淑贞选择了大都市作为栖身之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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