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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这一切并不是女性选择不行使其生育权能就可以避免的,因为这种不公并不来自于女性决定生育的行为本身,而来自于女性的被控制,来自于其生育权能并不受自己自由支配,而是被父权制社会要求着,必须按规划稳妥行使。即使女性选择终身不育,终其一生,她都可能在别人对她将要生育的预设,以及为何不生育的排斥、质问和疏离中度过。时至今日,这种来自文化上的歧视在一些地域可能被缓解或隐藏,但相关的制度性歧视仍然存在。为了弥补女性‘因生育’而在工作中面临的不利,産假制度在表面上为女性提供了可以安心带薪休假生育的机会,看似将妇女的生育成本以『带薪産假』的形式转移给用人单位,是政权和用人单位对于女性生育行为的一种经济补偿,然而这一制度却事实上造成了女性在求职方面的劣势。即使女性选择不生育,也依然会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有人会声称:这是用人单位将成本再度转移给了女性,是用人单位的错误。可是,这套『成本』叙事何尝不是一种以男性性别视角看待“生育”问题的体现呢?对于生育中的女性而言,孩子无论如何还是要自己生的,休假与否,实际上都并没有转移自身真正的『生育成本』,而只是被支付了微不足道的对价——甚至都称不上对价,因为它完全是以劳动力的市场价格,而非真正的生育成本为基準衡量的。这种逻辑的问题在于,一切制度对于『成本』的认定,背后都是由特定的观念在支撑。价值批判永远是必要的,不能在莫衷一是中向旧思维投降,将之替代为简单的数字计算。産假制度的成本转换逻辑正预设了这样一个血淋淋的事实——对于政权而言,女性的生育行为是可以以金钱支付对价而赎买的。正如当女性向男性主张生育不易时,男性会主张自身在金钱方面的开支一样。甚至可以说,这种生育制度无非是法律背书的代孕制度——政权与企业合谋出钱赎买妇女的身体,用以生産劳动力。而对于单身女性,这种恶意就显得毫无遮掩——政权的制度设计逻辑堂而皇之地默认,女性就是要生育的。如果这样一种生育制度不是父权制的、饱含性别立场的统治阶级意志体现,我们就很难说清人所批判的父权制究竟是什麽了。

“实际上,父权制和资本主义的结构实在是异曲同工。在资本主义生産关系中,资本家付出一定资本,而他本人完全不参与劳动,生産过程的一切创造活动都由劳动者完全承担,结果生産过程的全部産物却都由资本家控制,并进一步决定分配。生産过程的剩余价值完全被资本家攫取。同样地,在父权制家庭的生産关系中,男性提供精子,而他本人完全无法参与生育劳动,生育过程的一切都由女性完全承担,结果对孩子‘主权’的主张却全归男性家庭所有。生育过程的『剩余价值』完全被父系家庭攫取。说到底,资本家到处投资、配置资本这件事本身,和道德败坏的男性四处留情、分发精子又有什麽区别呢?如果一个人声称他对剩余价值理论认可备至,但却完全不认同女性应享有生育过程带来的一切利益,那麽他要麽是一个虚僞的精神资本家,要麽是一个诚实的男权沙文主义者,又或许兼而有之。

“这一切,都构成了劳动者中的女性所肩负的额外的『日常生活』中再基本不过的部分,但还远远不是全部。除了逃离或反抗,我不知道她们该如何削足适履地忍受这一切。至于说起儿童,那可讲的一点也不比前两种少。但我不想像伊万刺痛阿廖沙的心灵那样,对你讲那些针对儿童的最原始的暴力——尽管它们始终真实地存在。我想说说更常见的儿童的『日常生活』,说说她们的出生,那才是她们所可能遭受的最早的、无法选择、无可逃避的暴力。你知道,对于孩子来讲,她们是完全没有可能去选择自己的出生环境与母父的。她们完全是像人类面对上帝那样,在一片混沌中被上帝依着自己的样貌造出来,抛掷到这个她们一无所知的世界上,而后才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有所知觉。可面对现在这样一个社会,连上帝都自身难保,又为什麽要造人类出来面对这一切苦难呢?

“让我们设想一个现实中可能存在的、相对理想化一些的母亲:她远非极端富有,但也算能够自给自足,略有盈余。她相信这种生活能够持续,也相信凭自己的能力,她能够给女儿一个幸福的童年,并且在她成年后也能支持女儿过上自己目前这样的生活。她甚至有资格说,她已经算是对孩子非常负责的母亲——并没有许多人能够像她这样,基于现状对女儿的成长与未来做妥善规划,但又不会严格地限制女儿的自由发展。她并未存有什麽‘孩子是最好的养老保险’之类的观念,正相反,因为对这种有毒的代际关系深恶痛绝,终其一生,她都会有意识地告诫自己:不要误将女儿年幼时不得不依附于自己的状况,当作自己对女儿天然享有的支配性权力,当作自己对女儿的道义施舍或某种前置性投资,而不是当作自愿行使生育权能所带来的天赋责任;更不要基于对这种支配性权力、施舍或投资的误判,而对女儿的生存意义或义务有某种利己的绑架。她相信,自己之所以决定生育,完全是基于对女儿未来自由能力的充分肯定,并对这种自由能力能够充分实现抱有合理预期。我们假设这位母亲能做到以上声称的所有内容,我们就要问,然后呢?不用等到越来越频发的经济危机、政治迫害、暴乱、战争真的降临在她们母女身上,她很快就会自己意识到,她也无非是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就把女儿抛掷到这样一个她有意忽视或毫无察觉的残酷之网中,就像几十年前她的双亲对她所做的一模一样。她的女儿也要被迫经历她所经历过的,来自性别、阶级、国家主义施加的一系列迫害,而且也只能像她一样,重複她曾经孤身经历的相似的抗争,而她对此也无能为力。然后,她的女儿或许也会像她过去那样,暗自责怪她的不负责任,但又无法对她过于苛责,悲愤地不知为何而活,又不甘愿这样轻易地死。她的女儿或许也会面临是否生育孩子的选择,仔细思考各方面的问题,或许还会代入她当时的感觉和处境。一旦她的女儿也被激素影响了理智,也淡忘了年轻时的焦虑与痛苦,也深陷孤独、缺乏陪伴,只要稍微一个疏忽,让她决定行使这项伟大的权能,这样的故事就又要重新开始一轮——拥有创生权能的神行使自己的权柄,创造了人,但却将人抛掷在一个即使是神也无法摆脱的、对于人而言更是充满伤害与罪恶的环境中。世界上的一切成规陈说都在告诉被创造的人:神爱世人,神替世人受苦受过,世人对于她都是有罪者,都是负疚的。并没有人去质疑神的认知能力、行为能力,以及创造人的动机;这对于神学而言是地狱的门闩。如果神造人不是因为神的伟力和博爱,而恰恰是因为神的无知、无能或邪恶,因为软弱的、受支配的神要满足自己的权力欲,或者仅仅是出于某种近乎轻浮的娱乐,甚至于——或者神根本没有想过为什麽,神只是觉得所有的神都该造人来证明自己没有白做一回神呢?为什麽?为什麽?为什麽——一旦这样追问下去,神的面目就变得模糊,甚至变得可憎起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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