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页(1 / 1)

加入书签

('

可不是嘛,这么会的功夫就是半瓶,跟喝果汁似的。

啪。

理智在某个节点骤然绷断,郑知夏定定地看着他们,视线却已经没了焦点,圆润的眼迷蒙地瞪着,嘴角微笑的弧度显得十分乖巧,林霁叹了口气,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知夏?还能说话吗?”

“嗯?”郑知夏歪了歪头,而后咧开嘴对他笑,“哥。”

他抓着林霁的手腕,浑身都是甜丝丝的味道,语气含糊不清得好似一团柔软黏糊的棉花糖。

“我好喜欢你啊。”

林霁无奈地摇头,对洛桑歉然道:“那我先带他上去休息了。”

郑知夏乖乖地被他牵着站起来,脚步跌跌撞撞,没两步就被林霁按着肩膀停下。

“张手。”

嗓音低低柔柔,让郑知夏怀疑自己在梦中——他总是能在梦里看见如此温柔的林霁,酒精混淆了思维,他乖乖伸出手,湿润的眼里是赤忱而不加掩饰的爱意。

“你要抱我吗?”

可林霁没有发现,他只是将郑知夏背起来,一步一步地往楼上走,温吞地和醉鬼讲道理:“自己在外面就不要乱喝酒了,不是所有人都是好人,知道吗?”

“唔,”郑知夏反应了很久,而后吃吃地笑,“知道啦,只有哥不会害我,只有哥……对我最好。”

“知道就好,”笑声通过脊背的震动传来,“谁让我是你哥呢。”

一瞬间泪湿眼眶,即便在浓重的醉意中,郑知夏也在为这句话而感到早已变得麻木的阵痛,木阶梯发出沉闷而稳重的声响,郑知夏眯着眼,昏黄灯光幻化成无数绚烂而梦幻的金黄蝴蝶,仿佛走不到尽头的长夏。

是梦啊。

他闭上眼,嘴唇贴上林霁的侧脸,含糊的声音清晰地在狭小空间内炸响。

“哥,你为什么只喜欢女孩啊?”

“我不行吗?”

作者有话说:

回收1.0

至于林霁怎么想的?就是纯粹的好兄弟啦,直男真的很可恶(。)

第27章 长罪

林霁只当他是喝多了逻辑破碎,在说胡话。

“我怎么会不喜欢你,”他轻轻地,很温柔地笑,“不喜欢你怎么会当这么多年的朋友。”

“……噢。”

郑知夏鼻音闷闷,不说话了,林霁单手托着他打开门,在某个瞬间感受到脖颈间的一抹温热水渍——是郑知夏在哭。

林霁竟觉得他有些可爱,好像这么多年来郑知夏一直在长大,在他的记忆最深处的锚点却依然是可爱这个词,是需要他陪伴,需要他引导着往前走的邻家弟弟。

“怎么了这是?”

郑知夏紧紧抱着他,如同幼时抱着自己最珍爱的毛绒玩偶,林霁不懂醉鬼会想些什么,只能摸索着拍了拍他的背。

“因为你喜欢的那个人不喜欢你吗?”

“嗯,”郑知夏说,“你只把我当朋友。”

林霁哑然失笑:“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可微弱的失控感不知何时入侵了进来,他将郑知夏放在床沿坐下,那双圆润可爱的眼湿漉漉一片,依赖而悲伤地注视着他,只那一眼,于林霁来说便已经是天地倾倒,罪恶难担。

“哥,”郑知夏眼眶酸涩,“我喜欢你啊。”

哐。

床头柜边的梵像倾倒落地,林霁勉强地勾唇,涩声道:“你喝醉了。”

郑知夏执着地抬头看他,隔了许久才说:“所以才会梦到你。”

完了,林霁猝然阖眼,喉结艰难滚动一番,竟有些难以发声。

“你……”

你喜欢的人是谁?

可转念一想,哪里还有询问的必要?他既不是瞎子也不是傻子,若是此时此刻仍不知道郑知夏的心思,他就不配称自己为郑知夏最好的朋友。

——朋友,朋友。

他注视着郑知夏痛苦迷茫的眼,脑中闪过瑞士的雪山,那是郑知夏第一次提起自己有个喜欢的人,那么小心翼翼,饶是他都没办法看出那一点藏得很好的难过。

那再往前,十八岁那年呢?他和早已记不清名字的初恋在学校闹得沸沸扬扬,郑知夏躲在操场的角落哭,翘了一上午的课,他找了好久,最后看见郑知夏擦干眼泪,对自己笑了笑。

郑知夏那时候就在喜欢自己吗?

念头浮现的一瞬间,林霁眼神震颤,惊惧地扶住床头柜,双腿发软,巨大的负罪感袭来,他几乎站立不稳,再也维持不住本就勉强的笑意。

“知夏,”他轻声开口,尾音颤颤,“这是错的。”

是他带坏了郑知夏。

可郑知夏没有回答,醉意彻底笼罩神志,他闭上眼往后倒下,昏昏沉沉地睡去,只留下心悸难平的林霁面对满室酒气和昏黄灯光,如同被突然扼住喉咙吊在悬崖上的罪人。

他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开始错的——或许是在默许郑知夏进入自己生活的那一刻,又或许晚一点,在他出于私心纵容郑知夏对自己的过度依赖起。

总归定然是他的错。

窗外夜色深深,隐约一声狗叫从极遥远处传来,壁炉火光跳动,映亮一张苦痛纠结的英俊面容,林霁站在床边,长久的凝视后终于伸出手,帮郑知夏盖好被子。

门扉无声合上,他逃脱似的回到自己房间,坐在窗边的椅子上对着惨淡的月亮苦笑,永远挺得很直的脊背微微塌陷,颓然迷茫得好似一个失意中年人。

他想起很久以前,去器材室解救郑知夏的那一天,黄昏热得像是将要融化的巨大橘子糖,斜长的影变成了固定成最完美形状的囚笼,他跪在客厅里听母亲打电话,说是隔壁家的孩子不见了,哪里都找不到。

林霁知道那个孩子,叫郑知夏,笑起来时会露出很可爱的小虎牙,像一轮新生的,朝气蓬勃的太阳,自由地在偌大的世界里长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我下午的时候看见过他,”他对母亲说,“让我回学校看看。”

说起来也挺可笑,受到惩罚的原因早已记不起,但慢吞吞在学校里如无家可归的鬼魂游荡时的心情却在时隔多年后还清晰无比——大概是惩罚如家常便饭,变数才因此显得难能可贵。

林霁知道该去哪里找郑知夏,可他不想那么快回家,他听着自己的脚步声游荡在空无一人的楼梯间,慢吞吞地打开每一间教室,寂静如末日后的夜晚,他难得觉得自己在活着。

当好学生太累了,他迫切地想要休息片刻,把必须要是满分的试卷和每晚睡前那杯加了一勺白糖的热牛奶忘在窒息的客厅中。

可穿过黑暗的操场,打开器材室大门的一瞬间,林霁看着可怜兮兮的郑知夏,十二岁时他良心未泯,胸腔里发出忏悔和歉意的呐喊。

在这种地方关了一下午,对小孩来说是很可怕的事。

微弱的愧疚让他默许了郑知夏的靠近,朋友戏称他是收养了一条小狗,林霁只是笑了笑,没有应答。

确实挺像的。

小狗会跑到家里找他玩,会让父亲和母亲没有时间对他的成长指手画脚,他跟着郑知夏做各种无意义的,浪费时间的事,却觉得自己慢慢活了过来。

不是小狗需要他陪着玩,是林霁需要郑知夏带自己逃跑。

直到那天夜色降临,郑知夏翻过墙,在后院中与满身羊粪的他坚定拥抱,手心里攥着一块粉色的马卡龙,那么甜,甜得他一辈子都忘不掉。

“哥,”年幼的郑知夏语气笃定,“朋友是不会嫌弃朋友脏的,你一点都不臭,你全世界最好。”

后来林霁想,那么好的郑知夏,应该快快乐乐无忧无虑长大,永远坦荡赤忱,永远走在阳光下,去体验一切,去成为想成为的人,如果可以,他甚至希望能帮郑知夏扫清所有的障碍。

——引导他,帮助他,永远陪伴他。

可偏偏他是郑知夏的障碍,是让郑知夏不正常的病因,林霁想不明白,但知道不会是郑知夏的错。 ', ' ')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