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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在简燕面前判若两人,他果真天生吃软不吃硬。
简书杉轻声道:“小峋都跟我说,你爸妈出远门了,不放心,暂时住在我们这里。”
“啊?”池琅反应飞速:“对。”
“小峋怎么了?”简书杉对着自己的左手比划了一下,不好意思地道:“这里裹了纱布,也不和我说。”
池琅心里咯噔一下,不知该怎么回答:“他,他……”
简书杉和他对视了片刻,正在池琅紧张冒汗的时候,苍白的脸上忽地绽开一丝笑容:“应该没事吧。”
池琅:“……”
心也太大了。
简书杉低头理了理衣角,“小峋从小就话少,朋友也少,每天都在忙忙碌碌的,我还是不要给他添麻烦了。”
“他应该……不觉得麻烦吧?”池琅笑道:“怎么会有人觉得妈妈麻烦呢,妈妈是全世界对孩子最好的人。”
有些话放在自己身上不一样,说出口安慰总会比较容易。
简书杉抿唇笑了笑,像被他安慰到了,摸着衣角点点头,“小峋对我也很好。”
池琅和简书杉聊天的时候,时常觉得她像个女孩,时常又觉得她像个温柔的长辈,没有面对那种自视甚高长辈的烦躁。对方姿态很低,与他是完全平等的,所以让池琅潜意识里很放松,甚至主动地和她多说话。
简书杉平时一个人闷在家里,只有偶尔串门的周姨和亚男与她说说话,之后就等到晚上简燕简峋回来,听小丫头抓着她的手叽叽喳喳,看缄默沉稳的儿子在厨房里做菜。有时候,简峋回来得晚,她就睁着眼等到睡着,迷迷糊糊地醒来时已经到了第二天。
因此对于池琅的到来,她是发自内心的欢喜,有了一个可以说话的伴,又礼貌又懂事,还见过好多好多有趣的东西,都来源于她没见过的世界。池琅几天待下来,和她混得越来越熟,张口闭口“杉姐”,被女人摸着脑袋还笑嘻嘻的,一点都不厌烦。
简书杉绝大部分时间是神志清醒的,可因为激素药物的反应,精力较难集中,说了一会儿话会突然开始走神犯困,还会记错事,被池琅纠正后,会露出些许茫然的神情。
两个人在家也好热菜,简书杉搬重物不行,池琅直接上手不用她操心。简峋一般会在早上做完中饭的菜,放在冰箱里,贴纸条示意热几分钟他是一个很细心的儿子,也是一个很细心的男人,池琅这种不会做饭的人按照纸条上的内容,将菜用碟子盖上,放进老旧的微波炉里加热,事后还得意地赞叹自己厨艺精进了。
做了半天青椒炒肉丝、番茄鸡蛋、炒瓠子的简峋一声不吭,随他对外大吹海吹。
简峋的伤口在缓慢恢复中,考虑到临近期末,受伤的手也没法做事,便专心在学校复习书本上的重点。为了照顾生病的母亲,他没有体验过一天住校的日子,没时间参与学校的集体活动,现在他得了空去图书馆,反而引得系里同学行注目礼。
简峋平静地做自己的事,上课下课,然后回家做饭。简燕成绩不是顶好,考的高中就在这片区,下课了飞奔回来,和池琅抬杠打架,要么就是被他哥抓去洗菜切菜。
日子过得很平淡,对于池琅来说却有哪里在悄悄变化着,逐渐变得心平气和,变得习惯了这个贫穷家庭的生活方式,少了许多的抱怨。他也习惯了在菜做出后,跟着简燕挨家挨户地分菜,最后反而换了一兜的东西回来。他更在简燕睁大眼吃惊的目光中,胆大包天地敲开罗老头家的门,一键送菜到屋内,出来时嘴里叼着一个洗好的苹果,啃得“咔滋咔滋”,满脸“你琅哥我就是牛逼”的拽样。
他就像一株被掐断的野苗,往哪里栽下,只要有人耐心地教导、浇灌,便能适应得很好。
第29章
转眼到了周日,简书杉盯着池琅的衣领看了片刻,突然出声:“小琅,你的领子都穿黄了。”
池琅愣了一下,拽着领子看了看,确实有点泛黄。这衣服还是他离家出走穿的那套,一周多下来,虽然每晚都脱下来洗,但禁不住穿的频率太高,衣领卷得旧旧的。他险些忘记自己以前是个每天换一套的骚包玩意儿,含糊地道:“……嗯,没衣服换。”
简峋那身材看过的都知道,池琅穿他衣服肯定大了点,只有晚上睡觉才借着当睡衣,白天便换上自己的这套,勉强能出去见人。
“换下来我给你处理一下。”简书杉想了想,从枕头下面翻出一个小布包,绣着精巧的手工刺绣的布面被打开,露出了一沓五块十块的钞票:“这里有三百块钱,下午没事就和小峋去买点新衣服吧。”
池琅:“这……”
简书杉小声道:“我偷偷做了点刺绣活,别跟小峋说。”
池琅诧异道:“身体都不舒服了,还做什么刺绣活?”
简书杉不好意思地道:“托周姨帮我找了点事做,总不能一直在家里躺着。”
池琅死活不收:“这钱还是给简峋买别的吧,我不能用的。”
做零散的刺绣活能挣几个钱?想来这三百块钱都是慢慢凑出来的。池琅想到自己要是用了这个钱,连狼心狗肺都不如,将钱推了回去。
简书杉眉头皱起,“你都没衣服换了。”
池琅:“好得很,没事的!我等简峋回来,问他借衣服穿。”不就是大了点吗,将上衣下摆扎进去、卷一卷裤脚就行了。
简书杉摇摇头,垂眸摩挲着零散的钱:“现在我每次给小峋钱,他都不收。我以前想给他买衣服没钱,现在做工攒了点钱,身体不好又不能出门,所以还是没法给他买衣服。”
池琅话哽在喉口,一句都说不出来。
其实按照外面的物价,三百块钱也买不到什么衣服。可他就是不舍得去打断这个久未外出的女人的幻想,也不忍心将她攒了很久的钱弃之如敝履。
“三百块钱能买什么,要不网购吧。”池琅忧虑地小声嘀咕着,户城的门面租金贵、人工费贵,叠加在衣服上,动辄万儿八千的,他之前买的衣服都没下过五位数,现在拿着三百块钱就像握着烫手的山芋。
简燕在学校里憋坏了,出来的时候一路左看右看,口袋里还揣着她的宝贝扳手。
池琅憋不住想抽走扳手:“这扳手过地铁安检”
“啪!”
“姑奶奶,谁出门带扳手”
“啪!”
“我草!你这女的手劲能杀人吧!”
“啪!”
池琅数次伸出的爪子被简燕大力地拍掉,他捂着红起的手背,缩在地铁座位上一个劲地吹气。简峋视线落在他身上,池琅自觉丢脸地背过身,用脸降手背的温,偶尔偷瞄两下简峋拆了一半纱布的手。
恢复的速度比他想象中要快很多,伤口也要透气,终于不用再把手裹得像个粽子,也不用他帮简峋擦身体。
虽然那次后,池琅只是简单地帮人擦擦后背,但他面对简峋时会突兀地不自然起来,生怕与男人对上视线。好像多对视一秒,心脏就会不受控地在胸腔里微微乱蹿,毫不安稳。
这种情绪很陌生,他只能生涩而艰难地将其塞回肚子里,逃避地用土将其盖住。
“这是哪里?”池琅跟在他们后面转了几班车,稀里糊涂地看向四周老旧的楼房。旁边的路牌上写着他不认识的名字,从地铁口出来四周环绕着高矮不一的楼,但高度普遍比中心城区的楼要矮些。
这里最早是一个小巷子,从服装批发小作坊起家,因为价格低廉、材质较好,在熟人间形成了稳定贸易,后来一传十十传百,渐渐形成特定的商圈。为方便运输车进出,巷道被不断地扩宽,名字也被冠为一条路的名字,最后演变成了现在这样道路宽阔,四通八达的产业区域。池琅以前只在中心城区混,只买贵的衣服,自然没听过老户城人心里的“便宜服装圣地”“五角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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