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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峋垂着眼,沉默地忍着某只少爷在下方的撩拨。
池琅抬起漂亮的眸子,眼巴巴地看着他,“简哥……我要板栗,要板栗,给我板栗嘛。”
尾音被他扭得九曲十八弯,听得简燕“嘶”了一声,汗毛根根竖起,搓了搓胳膊。
简峋投喂了一块板栗,池琅“嗷呜”接住,狐狸尾巴摇得快乐起飞,“嘿嘿。”
简燕:“????”
这他妈也可以?!
一块又一块,馋嘴狐狸吃个没完,简家家底都被掏得干干净净。
眼见着盘子里就剩最后一块肉,没吃两块的简燕急了,“砰”地一拍桌子,“哥!”
简峋筷子还没伸进盘里,目光看向她。
简燕:“……”
简燕叫出声立马后悔,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此时不发更待何时!她一张脸憋得窘迫发红,咬了咬牙,强行放软声调,学池琅刚才的腔调。
“我,我也要鸡块……给我鸡块嘛。”
铁汉柔情,硬邦邦。
话音刚落,简家饭桌坠入死一般的寂静,所有人都看向她。
“……”
简燕:“……”
简峋向来波澜不惊的神色没什么情绪波动,但此刻沉默得过分了。池琅脸色怪异地扭曲着,就像看到了世界末日。
简燕:“……”
简燕“啪”地捂住脸,丢脸到心脏剧烈颤抖。
饭桌上还是死一般的寂静,此刻可能比世界末日还要震慑人心,池琅脸上扭曲的表情被强行憋住,但是憋得又够呛,只能垂下脑袋。
“扑哧!”简书杉忍不住笑出来,夹起鸡块放进简燕的碗里,“我也是有会撒娇女儿的妈妈了呢。”
简燕:“……”
简燕脸蛋涨红,低头恶狠狠地咬住了鸡块。
池琅憋到肩膀都在抖,强行转移话题,有点破音地挤出声:“材料不够了,我明天去……噗……余安乡下看看,周师傅说那里材料还能便宜许多。”
据说能便宜五成,这样材料费又省下一笔,利润可能抬高到65-70%
“哪里呀?”简书杉一愣,“我老家也是余安乡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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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这次真被干怂了(。)乖一次真少见
第169章
“五松村有大型的原材料批发市场。”池琅道:“杉姐你老家在哪?”
简书杉:“芦开村,蛮小的一个地方,靠近省边线。”
池琅心想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余安还没开发出来,更别提乡下的小村子,肯定道路极其不好走,坑坑洼洼的,也不知道简书杉怎么来到的户城,“要不这趟我俩一起,我陪你去看看。”
简书杉抿唇一笑,“下次吧。这些年身体不太好,也不想让爸妈难过。”
池琅:“说起来……为什么要叫芦开村,每年会开很多芦苇花吗?”
“是每年第一个开芦苇花的村子。”简书杉:“秋天芦苇成熟,风势稍微大点,吹得漫山遍野都是白花花的芦苇絮,下雪一样漂亮。村里人手艺都不错,我们拿茎杆扎扫帚,拿芦花絮填枕头,自给自足,去市集换粮票。”
粮票是属于她们年代的记忆,对池琅这批90后却很遥远。简书杉是擅长讲故事的人,条理清晰,娓娓道来,池琅听了一会儿就入迷,听她讲那个年代人上市集交换东西、各村子之间介绍相亲、镇上的图书馆、几人偷偷用一张借书卡、镇上的年轻男女周末会偷偷聚到一块儿跳交际舞、甜歌天后的磁带和单卡录像机。
张华红毕竟年长些,聊的都是小池琅眼里老掉牙的东西,池宗源从来不会跟他坐下来安静聊天。简书杉就像给他打开了一扇新奇的大门,从记忆里年轻男女的视角来介绍八九十年代逐渐繁荣的岁月,直到简峋把桌上的东西都收拾干净了,池琅还没回过神。
厨房的水声哗啦啦地响起,简峋在洗碗,简燕羞耻地出去溜达。简书杉顺着舞厅往下说,忽然提了一嘴,“我就是在那里跟小峋爸爸认识的。”
池琅精神一振,压低声音:“长得帅吗?他和你跳舞了吗?”
“跳了。小峋长得就像他。”简书杉嘴角噙着怀念的笑意,“那时大家都穿着最简单的白衬衫,没多大区别,但他是人群里最独特的,一眼就可以看到。”
孤傲不群,俊朗卓然,在二十岁出头的年纪,像镀着一层难以剥离的光晕。余安下辖小镇人没见过多少世面,朴实粗笨的年轻男女不敢靠近,即使镇上再俊的男人,站在他面前,都黯然失色。
他的骨子里是富家子弟的仪态,衣服却穿得很朴素,就站在那里角落,安静缄默,微微皱起的眉宇似乎在隐忍着周遭。
池琅:“那时候?”
简书杉:“我十八岁,他比我大三岁。”
简书杉今年三十九,简峋二十岁,所以倒推一下,简书杉十九岁生的孩子,十八岁就怀孕了。
原本是一个美好的年轻人相爱故事,可在末尾填上抛妻弃子,美好便如同易碎的玻璃,剩下一地残渣。池琅心里叹着遇人不淑,“但他最后不打招呼就消失了?”
简书杉咳嗽了一声,拢了拢身上的衣服,慢慢道:“其实见到他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他不属于这里。”
池琅一怔:“这些年,你有尝试去找他吗?”
“没有,也许他不一定想被找到吧,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想去做的事。他的性格非常果决,如果真的想走,我是留不住的。”简书杉前几天又化疗了一次,身体不太好,眼睛却很清明,“我现在有小峋这样的宝贝,也不想去纠结那么多啦。”
真正的当事人再次提起对方时,看起来并无怨气,反而是随遇而安的模样。池琅讷讷了半天,虽然无法理解她的做事风格,但又觉得,这样的事与后续的决定,确实只有简书杉才做得出来。
爱的时候热烈烂漫,即使拥有着转瞬即逝的相恋时间,分开时也异常的干脆利落。
而这般不顾一切爱上又默默承受的性格,也遗传给了简峋。
不知为什么,池琅想起了庄周梦蝶。简书杉的爱情就像披着朦胧白纱的梦,非常匆忙地拥有了,一夜之间又突然失去,如果换做是他,可能会产生“是蝴蝶梦到了庄周”的错乱恍惚感。
一瞬间,他嘴笨了起来,不知该说些什么。想安慰,却觉得对简书杉来说太多余。
“那……”池琅道:“他叫什么?”
等以后有钱了,他一定要把这个人揪出来,然后把渣男家门板踹个洞出来。
简书杉摩挲着苍白的手指,体温冰凉,“他说他叫林岱。”
池琅:“他说?”
简书杉思索道:“因为直觉告诉我……这应该不是他的真名。”
第170章
“杉姐真是一个牛逼的人。”池琅笔下未停,忽然感叹。
简峋没空回答他,在旁边按顺序给他要看的高二材料划重点。池琅非常有悟性,先前看起来小聪明不断,其实都没用在正事上,显得整个人很不成器,可简峋教了他一个多月,渐渐摸透他的性子就是得大棒加甜枣,一边约束一边鼓励。不听话犯懒劲就跟他讲道理,把狐狸后脖子拎着抓回桌前看错题,如果做得好,就摸摸脑袋说哪里做得好。
这种学生被梳顺了毛后,反而是最好教的,题目讲了就能理解,还能举一反三做同类型的题,不需要简峋把一道题反复讲。
然而他不知道,池琅之前没有真的服过谁……唯独对他服服帖帖。
少爷有时候皮了点,反反复复来回折腾,心里却清楚知道简峋是真心想要自己好的,最听他的话。或许因为之前很少有人真心对他好,池琅对这份“管教”格外珍惜,甚至希望简峋多“教育”自己,不论是惩罚还是表扬,都能从中感受到浓烈的爱意。
恋爱中的他比之前幸福太多,一睡醒就冲事业和学业,看着手里的东西稳定蒸蒸日上,时不时跟自家男人黏在一起,如胶似漆,每天都充实而开心。这种开心是之前泡夜店、挥金如土所远远不能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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