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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狼已经老了,是时候将狼王的位置让出来了!

挛鞮稽粥和身周的左右大都尉以及几个挛鞮氏的贵姓万骑长对视一眼,心中曾经被掩埋的那个念头重新泛了出来,生根发芽,蓬勃生长,再也按捺不住了。

而在祭台之上,几名衣着华贵,头上插着鹰羽,手中拎着头骨法杖的萨满巫师手舞足蹈一曲之后,看向冒顿说道:“天神已经允准,小王子的灵魂将会和祖先团聚在金山草原,再没有病痛、饥饿、寒冷……”

金山草原,是匈奴人的萨满近些年结合一些汉商走私来的话本编出的神仙之境,在那里山是纯金所铸,草原上的叶子也是纯金,河里流淌着的全是奶茶……

匈奴人的祖先就住在那里为天神放牧,而他们放牧的牛羊吃的是纯金的草,挤出来的却是浓香扑鼻的甘蔗烧酒……

白天的时候人们放牧牛羊,晚上则和天神一起饮酒、摔跤……

于是老怀大慰的冒顿颤颤巍巍的站起,准备接过火把亲自送自己的孙儿一程。

只不过在他身边,挛鞮稽粥更快一步,手中握着火把转头说道:“还是我来吧,这是我的儿子,是我把他带到的大漠草原,如今也应该由我把他送回金山草原。”

冒顿见他很是坚决,轻叹一声,在两名身材健硕的侍女搀扶下重新坐回了靠垫之上。

挛鞮稽粥走上祭坛,看着自己脸色煞白栩栩如生的儿子,涕泗横流泣不成声,但还是缓慢却坚决的用火把引燃了柴堆。

毕竟,不能耽误了儿子和先祖团聚在金山草原的吉时!

刹那间,烈焰冲天而起,滚滚浓烟虽然遮蔽了挛鞮稽粥的视线,但却带着他的祝愿,将逝者的魂灵送达天际。

嗯,匈奴人虽然也有天葬习俗,但那指的是普通的牧民,草原之上林木稀少,怎么可能所有死去的人都用木柴烧起的火焰将灵魂送到天神的国度?

……

入夜之后,喧嚣了一个白天的营盘渐渐归于沉寂。

牧奴们在寒风瑟瑟中将放牧的牛羊重新赶回畜棚,解下身后的背篓将捡到的牛粪仔细摊开,准备天晴之后再拿出来晾晒。

毕竟漠北草原,冬季夜晚的温度能骤降到零下二三十度,若是毡包中的火盆熄灭,第二天一家老小肯定变成冰雕!

只是对于很多牧奴来说,冬天要比夏天更好,毕竟天冷了没有跳蚤蚊子,重要的是可以吃上一口用雪水炖煮,更加美味的炖肉。

草原降水稀少,除了顶级的草场才有山间融雪汇集成的溪流,大部分的草场中的水源都是又咸又苦的盐碱池子,牲畜能喝,但人却不能喝。

因此对于身份地位不高的牧奴和大部分的牧民而言,他们在夏季的饮水主要靠喝奶,酸奶。

而炖煮牛羊肉的时候,用的也同样是发酵的近乎有些腐败的酸奶。

味道很怪,吃起来很恶心,但却可以获取盐分和水分,这也是他们痴迷奶茶,以至于茶砖的需求量日渐攀升的原因。

因此那些牧奴在摊开牛粪团的时候格外注意,避免让牛粪沾染到周围的积雪之上,毕竟牛粪虽然不脏,但这些积雪却是他们这一冬天的水源,还是能不污染尽量不污染的好。

就在这些牧奴忙忙碌碌的时候,有些惊奇的发现,他们的主人并没有和往常一样吃饱了肉,喝足了奶茶就去和女主人亦或是女奴困觉,而是顶盔掼甲,正在给平日里为了保持弓力而卸下弓弦的弯弓重新上弦!

至于那些平日里跟随主人作战的牧马人,也同样做着战斗的准备,在盾牌上敲敲打打,蒙上厚厚一层牛皮。

这种景象着实些诡异,毕竟草原大雪封路,商旅也已经断绝,因此现在穿戴盔甲并不是为了打劫商旅和其他部族,那么究竟是为什么呢?

不过牧奴们虽然蒙昧,但却并不缺乏生存的智慧。

这种事情,只有那些放牧马群的牧马人才能过问,他们这些放牧牛羊的牧奴,处于游牧部落的最底层,知道的越多死得越快!

所以,他们在干完自己的活之后,就低着头钻进了自己的毡包,并且约束自己的孩子和女人不准发出声音,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能离开毡包一步!

毕竟,他们是大单于本部的牧奴,十多年前单于王庭发生的事情还依旧历历在目。

于是在篝火摇曳,燃烧的干牛粪散发出草原的清香之时,一个有些年纪的牧奴情不自禁的回忆起了一个秦人商贾说过的话。

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虽然那时候的他不懂,并且毫不留情的用斧头剁下了对方的脑袋,而现在的他历经沧桑,渐渐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

第144章 对于匈奴人而言,弑父,是一种传统……

单于王帐。

夜已深了,但冒顿依旧没有睡觉。

偌大的牛皮帐篷中,十二支小孩手臂粗细的牛油蜡烛散发出温暖的光芒。

虽然味道很不好闻……

毕竟从前冒顿晚上的时候都是点亮二十四支从汉国交易来的蜡烛,明亮且没有异味,虽然夏天的时候容易融化,并且不是很耐烧。

当然了,还有一个最大的缺点。

贵。

如今的匈奴不比从前,不仅失去了河套草原,整个阴山以北的草原也没有牧民敢去放牧,毕竟汉人的长城将整个阴山囊括其中,因此距离长城快马一昼夜的距离,就成为了双方的缓冲区。

匈奴人不能去那里放牧的原因,不单是汉人会定期到草原上纵火,重要的是牧民会被一些说汉语,但做匈奴人打扮的‘匈奴马匪’打劫……

不过好消息是,汉人也同样不能在那里放牧。

而坏消息,则是汉人并不放牧……

至于冒顿现在还没有睡的原因,在于他不仅上了岁数,且身体虚弱,呼吸造成的胸痛时常发作,让他久久不能入眠。

如果换做冒顿年少之时,定然早就自我了断。

但现如今他老了,越发惜命,如果不是国力受限,定然会学着秦始皇去求仙访道……

而另一个让他苦苦支撑的原因,在于南边他那个一生之敌还没死!

所以,哪怕活着对于冒顿来说是一种折磨,他也绝对不能死!

至少不能死在刘邦前面!

因此冒顿晚上不睡的时候,就培养了一种爱好。

读书。

当然不是为了匈奴之崛起而读书,主要是消磨时间。

因此他拜托那些经常来匈奴王廷做生意的走私商人帮他弄来的书,大多就是汉国皇家印书局所出版的话本和小说……

比如《晋楚齐秦四国演义(上)》这本书,就让冒顿爱不释手,读了一遍又一遍,期待着下卷,亦或是中卷和下卷!

“滚滚大河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冒顿读着开篇的提诗,心生感叹,尤其是他这种经历过大起大落的枭雄,更是有着不同于常人的感触……

就在冒顿三刷《晋楚齐秦四国演义(上)》,为晋国这个曾经伟大却一分为三的国家潸然落泪的时候,大帐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紧接着是喝骂声,兵器碰撞声,濒死的哀嚎声。

冒顿一个激灵刚想坐起,但胸口的阵痛让他瞬间失去了全部的力气,面如金纸的趴在案几上,极为艰难的喘着粗气。

“是、是你……”

冒顿有些艰难的抬起头,看见的是一个鹰视狼顾,眉眼狭长容貌酷似他的男子。

右贤王,挛鞮稽粥。

此刻挛鞮稽粥左手提着一柄有滴滴鲜血落下的内弧刀,右手提着的则是一颗脑袋,冒顿最为亲信的左大将的脑袋!

一瞬间,冒顿什么都明白了。

毕竟他就是这样获得了大单于的位置,只不过和挛鞮稽粥这种没什么技术含量的逼宫不同,他制造了一种鸣镝,先后用鸟兽、爱马来试验自己的部下,甚至还搭上了一个他最喜欢的妻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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