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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一颠散架了,自己这一万多贯岂不就等于是打了水漂,白欠高璋这么大一个人情。

重点是,大辽天子满心期待地等了半天,结果就等来一堆破烂,那自己可就真相当于拍马屁拍在了马腿上,得不偿失。

……

高璋打量着这一只登上了船只,开始北上的辽国使节团队,如释重负地长出了一口大气。

辽国这边,总算是处理完了,顺便还搞了几个合作,做了几单大生意。

接下来,就等着那萧奉先回到了辽国之后,继续推进后续的合作。

高璋相信,就以这货那种嫉贤妒能,贪婪无度的天性,他肯定会将自己的利益置于所谓的国家利益之上。

去吧,好好的作吧,等到这些生意都走上了正轨,就相当于是对辽国进行着持续性的放血疗法。

会在不知不觉间,渐渐地影响到辽国的民生,政治生态,总之,在这个相互比烂的时代。

辽国越是腐朽堕落,对于大宋而言,就是利好。

才十一岁的大宋补锅匠·高璋,发出了忧国忧民的一声长叹,这才转过了头来,准备打道回府。

一旁的赵押班快步行来,将那周邦彦挤到了一边,朝着高璋小声地询问道。

“公子,那西夏使节,是不是该作处置?”

“不急,等上三五日再说,现在辽国使节团尚未走远,没必要因为一时之懈怠,而再生波澜。”

“公子英明,末将会知会驿馆那边,看死那些西夏人。”

“此番公子能够顶住压力,扭转乾坤,让那辽国放弃了最初的打算。此等功勋必能令公子再进一步……”

“……再进一步?”高璋脚步不禁一滞,自己现如今的职务都已经是著作郎、直史馆,加任左拾遗,还有军器监少监与鸿胪寺丞的差遣。

距离自己走进官场,这才仅仅半年多的光景。

这要是再升……高璋觉得再这么下去,自己很有可能打破那位有科举以来,升官最快的状元吕蒙正所创造的纪录。

幸好今年已经将近尾声,也不知道等到明年,自己还能不能芝麻开花,节节高升。

不过已经上限顶多了从五品的著作郎的自己,想要更上一层楼。

再往上走几步,那可就真要触及到大宋朝堂的核心阶层了。

万一等到明年,自己就披上了紫袍,高璋觉得怕是娘亲黄氏绝对有命高府下人搬空纸钱铺子的决心和勇气。

嗯,就是祖宗的牌位,怕是又要裹上一层又厚又难清理的烟灰。

虽然自己才十一岁,可是想到现如今距离北宋亡国的时间,也并不遥远,罢罢罢,某些方面,自己可以努力低调。

但是还有一些方面,自己则不能太过低调,不过好在,卧龙凤雏组合,终究是自己最好的保镖。

肚子里边只有二两墨水,偏偏觉得自己满腹经纶,怀材不遇。嚣张跋扈到恨不得把下巴捅穿大气层的蔡老六。

以及那浑身《论语》,以理义和道德的重拳,令一干朝堂斯文人避之不及的童智胜。

第三百三十六章 段老你跟西夏打过不少交道?

只要他们继续努力地发扬风格,那么,一向安静如鸡,只老老实实做事的自己,也就不会显得太过突兀。

回头好好的跟师尊沟通交流好,希望师尊能够明白这个道理。

高璋觉得,只要自己稍稍起个由头暗示一番,昏君师尊肯定会积极主动地进行地谋划。

以保护自己这全爱徒不过于木秀于林,好歹有两根浑身带刺,而且还闪烁着霓虹灯的搅屎棍。

一左一右地保护着自己这根国之栋梁茁壮成长。

送走了辽人,接下来,该怎么收拾西夏使节,这个问题,高璋还真没有认真考虑过。

本想直接扔给一心想要出风头的蔡老六去处置,可又担心那位力能举鼎的童智胜觉得自己处事过于偏颇。

这让高璋为难地皱起了眉头,算了算了,先好好眯一会,回头再想,反正时间还早。

……

段府中,段大郎正站在亲爹段仲平跟前禀报这些日子他做出来的成绩。

“父亲,咱们这边筹备的织造工坊也已经大致完工,而织娘也都已经就绪,再有就是您吩咐采购的棉花,如今也已经采办了差不多五六万斤。”

“就五六万斤?”段仲平听到了这个数目,忍不住抬起了眼皮瞪了一眼段大郎。

“为父不是告诉你,多多益善的吗?”

“父亲,这么多的棉花如今就摆在那库房里边。何况如今正值深冬,棉花的价格可是上涨了一大截。”

“就算是回头咱们倒手卖出去,怕是连本都保不住。”

“你这孩子……”段仲平没好气地喝道。

“难道我们段家,还在乎这几万斤棉花不成?”

“想想这些日子,那些座钟卖的都是什么价钱,这位状元公,难道还能让咱们赔本不成?”

听到了亲爹之言,作风比亲爹谨慎的段大郎只能赔笑几声,开口劝道。

“父亲教训得是,不过咱们的准备工作都已经就绪了,是不是也该知会一下那位状元公了?”

段仲平抚着长须点了点头。“行吧,那老大你最好亲自去一趟。”

“告诉状元公,就说他之前吩咐的织造工坊之事务,都已经妥当了,就连棉花也采办了不少,看看到什么时候有暇,请他过来一述。”

“父亲,您真的相信,状元公真的有办法侍候那些棉花?”

段大郎答应了一声,正要出门,想想,还是忍不住向亲爹提出了疑问。

“说实话,为父也不清楚……”段仲平笑着摇了摇头。

“可是,就算是那位状元公弄不了,咱们就算是损失些许财帛。

却可以让状元公知晓,我段氏商社愿意以状元公马首是瞻,此只一点,便是多少财帛都换不来的好处,懂吗?”

听到了这话,段大郎终于明白,自己跟这位亲爹果然不是一个段位的,自己相比起来,着实短视太多。

段仲平看到亲儿子快步离开,不禁忆及他在拍卖行第一天开始搞业务的时候,就暗戳戳地来到了这樊楼。

近距离欣赏了这些豪商巨贾们对于这种设计与功能都十分新颖用料奢华的座钟的热捧。

随后的拍卖,依旧火爆,仅仅只是这些日子的拍卖座钟所能够赚取到的利润,就让段仲平恨不得对高璋这位神童状元纳头就拜。

不管是他设计的这座钟,还是拍卖行这种新式买卖行为,都着实让人刮目相看。

所以,对于段仲平而言,区区几万斤价格低廉的棉花,多是被人用来填充,以作保暖之用。

至于想要将其纺纱成线,作为织物,那也不是没有人试过。

所织出来的棉布质地极佳,但是由于棉花剥籽十分困难,所以棉布的价格贼贵。

而对于寻常老百姓而言,反倒更愿意去购买棉花,用以填充于被褥之中,增加被褥的保暖功效,以便能渡过严寒。

而且现如今大宋种植棉花,反倒是集中在南方,北方也有种植,但反倒没有南方多。

重点就是北方多为游牧民族,他们取暖用的是动物毛皮,对于棉花这种玩意,还真不怎么用得上。

更多的则是那些北方地区的汉民,种植之后用以作为衣物和被褥的填充物保暖。

……

很快,收到了消息的段仲平就急匆匆地赶到了距离思鹦阁不远处的段氏商社的一处库房。

此刻,高璋正在那里与自家大郎在那里窃窃私语着什么。

而那库房的房门已然被打开,露出了库房里边那堆得满满当当,里边塞满了棉花的麻袋。

段仲平走到了近前,朝着高璋行了一礼笑道。

“老朽见过状元公,没想到这才着犬子过去知会状元公,您就亲自过来了。”

“我过来,是因为专门设计用于去除棉籽的机械,还有那种弹棉花的棉弓,都已经早就做好了,可惜一直没有机会尝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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