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星星(1 / 2)
('丛林生存冷酷且残忍,社会,就是一个钢筋混凝土所铸就的丛林。
一只没有成年的幼兽要如何生活下去,单打独斗绝对不行,它需要融入一个族群,接受庇护。
在遇到段绪之前,秦封其实也碰瓷过别人。
可这世上哪有那么多烂好心的人,一个没有成年,没有学历的少年,旁人只能看到他的容貌,他的肉体。
要做一块案板上的肉吗?
当然不。可他又的确陷入了一种尴尬的境地。
他没有成年,外面的世界比那座山村和小镇更严格,很难遇到有人敢长期雇佣他。
他也不能去任何公家的场合,不能找警方,否则会被送回原籍。
市区,县城,乡镇,他走过很多地方,换过很多份工作。
他看着外面的学校,看高楼下的行人,看公园里闲逸的家庭。
他学习,并适应这个新世界的生存法则。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外面的样子?外面,是人类科技的巅峰,是人文情感的低谷,每个人都在赶路——这当然不是我说的啦,是我以前的老师说的,后来,他回家了。我也来了这里。”
“这里和我家有个很大的区别,这里的灯很少,以前我总觉得楼下的灯光太耀眼,抬头看不到星星,天文望远镜里看到的,感觉又不太一样。”
“到了这里可以看到星星,又觉得太黑,太寂静。哥哥,你能来找我玩真好,我很无聊,老师也不喜欢听我说话。”
少年的秦封回忆起镇上那个小男孩说的话,仰头看向蓝天白云,到了夜间,似乎的确看不到星星。
啊,城里人夜晚用肉眼看不到星星,是通过天文望远镜来看的吗?秦封还以为,会站到高处,空旷处去看。
明明城市里的楼层那么高。
但他们好像不用攀登。
少年秦封一开始不明白,为什么那样一个贫瘠落后的小镇,会有大城市的人来落脚。
他们不怕那些野蛮又贪婪的村民和混混吗?
直到他看到那家人挂在墙上的军刀,那时的他甚至认不出来那是军刀。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秦封拼命要逃离的困境,是一个小男孩散心的地方。
差的,到底是什么呢。
是与生俱来,有人托举的底气。
是阶级的不平等。
……
11月23日,晴
“我尝了一下,不腥,蓝莓酸甜的口感正好解腥腻,就是没什么盐味。”段绪把饼干装好,问秦封:“是要出去吗?”
“小狗吃的饼干,这样正好。”秦封接过饼干盒应道:“嗯,去喂小狗,中午不用等我回来吃饭。”
“好,妈晚上在澜庭雅舍请客,我要去吗?”
“她让你去,你就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段绪点头:“我知道了。”
秦封笑了笑,带上饼干盒离开小院。
和段绪交流最舒适的一点,就是段绪从来不质疑秦封的任何决定,他只会无条件遵从。没有审视,没有反驳。
也不用秦封费尽心思去猜忌,去提防,去反抗。
这对秦封来说,是一种很轻松的状态。
秦封没有开车,步行前往公交站,乘上公交去往纹身店。
这座贴上了旅游城市标签的小县城,即使并非旅游旺季,也随处可见旅行团。
公交与一辆旅游大巴错身而过,秦封坐在靠窗的位置,无数场景在眼前划过。
路边有个带小孩的家庭,小女孩发上夹了一枚高奢品牌的发卡,单价过万。
等红灯时有辆品牌在国内非常小众的SUV停在右车道,落地价八十万起。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秦封就像十一年前刚逃离大山进入一个新世界时一样,目光扫视着形形色色的人生百态。
曾经的秦封分析他们的性格,财富,为自己谋求一个安身之所。
现在的秦封评估他们的目的,结构,看他们会为这座城市带来多少经济效益。
秦封的目光,从看学校,看行人,看家庭,转变到看高楼,看衣着,看车型。
从认不出来品牌,只能分析好坏,到对不同领域种类繁复的奢侈品如数家珍。
站在不同的角度看人生,果然很不一样啊。
那么……站上高楼,是否能用肉眼看到星星呢。
不急,秦封静下心。
他想要的答案,他会一一去验证。
现在,要先走好平稳的路。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远哥的纹身店开在四木山监狱脚下的某个路口,离城中心稍远。
下车后,秦封走上一条小路。
行走在柏油路面让他感到安心,因为熟悉。
曾经在那偏远的地方,他从镇上走到县里,近三十公里的路程,从日出到日中,行走在阳光下,想去看看以后会上的学校时,走的就是这样的路。
那时的他摒弃一切畏惧,不安,怯懦,走上自己梦想中未来会走的路。
后来他的梦破碎,又被人轻轻捡起,为他缝好。
他不用步行数十公里去上学,即使家离学校不到三公里,也有个人会每天骑车接送他,有一次回家途中淋了雨,酷炫的摩托车就换成了汽车。
那个人拿着新出炉不久的驾照,带上聘请的司机,一次又一次把往返的路开熟练,接送秦封上下学。
那是一辆专门为秦封买的车,只为秦封服务,不是在礼县外遇见的那辆秦封几次试探,也无法登上的高级防弹车。
即使是有预谋的相遇,也需要对方愿意买账。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秦封看了眼手中的饼干盒,无声轻笑。
从三十公里,到寥寥数百步。
明明是同样的路,但又不是同一条路。
秦封走进纹身店,远哥一如既往坐在店内看着监控画面,警醒周围。
阿远这人,生性木讷少语。秦封初次在秦斯玄身旁见到他时,就察觉到阿远是唯一对自己不抱任何审视与恶意之人。
秦斯玄不是个好接近的人,至少十五岁初见时秦封用尽手段也没能走进秦斯玄的保护圈,他身旁的人,自然也不好相与。
阿远和那些人不同。
他高大,强壮,身手不凡,具备了佣兵的所有特质。
但他的内心,有不符合外表的善良柔软。
秦封和秦斯玄走近后,阿远依旧如初,没有谄媚,也没有畏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后来秦封将计划重心定在首都时,秦封从秦斯玄的书房出来,是阿远送他下山过桥。
“秦先生,到了。”将秦封送到后,阿远一如往常唤道。
他的语气永远古井无波,十五岁那年,他叫秦封“小秦先生”。
二十岁那年及以后的日子,他叫秦封“秦先生”。
似乎在他眼里,秦封只有年龄的区别,没有身份的高低。
秦封也曾疑惑:“早就想问你,为什么一直叫我‘秦先生’,你的同事们可都叫我‘封少’。”
虽然那个称呼,秦封从来不作回应。
阿远沉默了一会儿,就在秦封以为他不会作答时,他缓缓说道:“因为您,是您自己。”
——因为你就是你自己,所以对你的称呼,不应依附于任何人的身份。
秦斯玄身边、包括秦封在礼县的合作对象们,大多都觉得秦封是秦斯玄的附庸,他的成就来源于秦斯玄背后的支撑。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但阿远,他见过秦封奔波的身影,见过彻夜未熄的台灯,见过秦封与秦斯玄对峙时的毫不退让。
把他的一切归功于高位者随手施舍的宠爱、怜悯?未免太不公平。
秦封听懂了这个木讷之人未说出口的深意。
同时,他也明白,这个在秦斯玄手下效力多年的人,对秦斯玄其实并没有十足的忠心。
一年前,因觉得纹身店过于冷清,秦封送了阿远一只银狐犬。白色的皮毛,乌黑的眼睛,短小的四肢,十分可爱。
选它的原因很简单,它是秦封记忆里小镇上那只萨摩耶的缩小版。
阿远很喜欢它,秦封也喜欢。
为这事,阿远告诉秦封,他多年前曾捡到一只小狗,一直带在身边,那小狗很是乖巧,从不乱叫。
后来因为行路不便,只能将它扔在了路边,甚至没有时间给它找个家。
等阿远安定下来再去寻找时,那只小狗早已变成了一张干枯的狗皮,被人踢下道旁的田埂,连原本的毛色都分辨不出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秦封从阿远有所保留的讲述中,拼凑出一个在逃亡路上,难得的安宁被无情摧毁的故事。
也不难猜到,扔掉那只小狗的,会是什么人。
或许是因为曾经遭受过背叛,被迫踏上逃亡之路,秦斯玄这个人,掌控欲极强,防备心也重得很。
他或者他的手下做出任何事,秦封都不会感到意外。
进入纹身店后,秦封轻车熟路地先去洗手,随后坐到工作台前,将拎了一路装着饼干盒的手提袋放下,翻看着纹样图册,挑选自己心仪的图案。
阿远扫视一圈店外,伸手拉上了玻璃门前那薄如蝉翼的光学防窥帘。
秦封开口问道:“他派谁在首都盯着我?”
阿远言简意赅:“兰麒。”
“怎么是他?”秦封眉心微蹙,兰麒身为秦斯玄手下的科研专家,居然被派来监视他,未免大材小用。
不过转瞬之间,他便想通了其中缘由,“看来他是真的放心不下,难道还以为我会在公司和工厂搞什么小动作?”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阿远没有接话,只是拿出工具,准备调配颜料。
回想起前日与秦斯玄会面,秦封心中清楚,对方会派人监视他的一举一动,本就在情理之中。
秦斯玄这个人,不把一切掌控在手中,会要他的命。
选择在首都扎根立足,这是在秦封有意引导下,他们共同做出的决定。一方面是为了追逐更为广阔的市场与机遇。另一方面,是秦封想要摆脱秦斯玄的掌控。
出于对秦斯玄多年的观察和试探,秦封大致摸清了秦斯玄的势力范围。
首都,绝对没有秦斯玄的势力范围,甚至秦斯玄在有意避开那里。
所以,秦斯玄会让一个外聘的科研专家来监视秦封,而不是用他麾下更专业的人手。
在结识孟诩宸之前,秦封也接触过其他人,无一例外,秦斯玄总能知晓那些人的绝大多数信息。
这其中也有部分原因是秦封当时所处的位置难以触及更高的阶层。
孟诩宸,无疑是个意外之喜。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秦斯玄对秦封与孟诩宸之间关系的评价,让秦封敏锐地察觉到,秦斯玄的势力根本渗透不进天海市的核心圈层,至于首都,更是如铜墙铁壁一般,他只能看到些表面的东西。
然而秦斯玄又不愿在秦封面前显露自己的力不从心,所以依旧摆出一副掌控全局的高傲姿态。
秦封以往办事效率极高,以至于在面对孟诩宸时,秦斯玄也误以为秦封已经大功告成。
当秦斯玄发现秦封并没有借助孟诩宸获取更大利益时,才会说出那一句——“退步了”。
唔,秦斯玄,出身首都吗?又或者,是天海市?
那么……他的仇人也在那里?
暂时还不能确定,但不论怎样,都算是个好消息。
以秦斯玄的敏锐,既然察觉到了秦封的异心,必定已经有所行动。
不过转念一想——那又怎样?
秦封眸光平静如水。秦斯玄的手伸不到首都,也插不进天海市。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他也不敢轻易撕破脸皮。
——“别惹我生气。”
秦斯玄那既似警告,又隐含几分请求的话语在秦封脑海中响起。他指尖轻轻一动,合上纹样图册,心情颇好地说道:“不选了,画只小狗。”
“唔,就画银狐吧,哇哇在吗?”
“哇哇”是秦封送阿远的那只银狐犬,名字也是秦封取的。
佣兵隐于暗处伺机而动,像只乌鸦。
乌鸦的叫声,不就是“哇哇”吗?
纯白的小狗,名字是乌鸦叫声的拟声词。
太配了。
秦封露出左手手腕平放在阿远面前,右手点了点饼干盒,说:“我给它带了礼物,肉泥饼干。”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阿远在秦封腕上一寸处勾线打底。
拿枪的手,拿上画笔,同样很稳。
是的,是画。秦封不做纹身,对待这位特殊客人,阿远已经习惯了为他做彩绘。
他给秦封画过花,画过树,现在,是画狗。
那只,算是他们一起养的狗。
冰凉的颜料在皮肤上勾勒出一个简易的小狗雏形,阿远回道:“在楼下睡觉。”
活灵活现的银狐犬很快出现在秦封腕上,也很快出现在秦封腿上。
纹身店地下一层,秦封坐在空旷的训练室地垫上,抱着嘤嘤叫唤的小狗,给它喂小狗饼干。
现在不是出蓝莓的季节,但只要想要,多的是高品质进口蓝莓任由挑选。
饱满的蓝莓点缀在饼干上,被小狗咬在嘴里嚼碎吞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