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入媚戴月回(18)(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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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然不会同意。三日后养好伤口,我便直接去椋梨家堵他,这一次椋梨源没有让我失望,他逆光走进楼道里,背着书包,身上穿的是校服。

我的臂弯里搁着一束花:小源,我想看看千春。

椋梨源没有多说话,转身带我走上街,他把千春的牌位送到佛堂供养,据说每日有僧人诵经供养,可以助逝者早登极乐。

佛堂很小,在闹市的背面,椋梨源先上香问讯,我跪坐在他身后的蒲团上,低头看手中的花,不是白菊,不是黄菊,是淡青色的马莲蹄。

我猜千春也会喜欢这种花。

密宗佛的那一套,我一知半解,索性什么都不做,仅以一颗诚心应对。祭拜完千春,我与椋梨源沿来路往回走,路过一座稍大的寺庙,我叫他停下来陪我坐一会儿。

这座庙很老了,叫小福宫,过去用来供奉华人的女海神妈祖。我们在抱厦里坐下没多久,外面恰好下起大雨。

雨水落在琉璃瓦上,声音泠然轻悦,顺着遮雨檐流下,汇成水柱,浇在青石板中的沟堑里。

你和你妈妈很不一样。

椋梨源坐在长凳另一端,抱膝听雨,不言语。

许是太过陈旧,已被遗忘,这座寺庙里没有第三个人,我可以放开了说话。

我十五岁的时候,一个人步行三十四公里,去海边看妈妈。

你有没有看过宫崎骏的电影:《起风了》,故事大概发生在一百年前,女主角是很纯净的美人,死于肺结核。我不明白,为什么科技发展到这个世纪,还是挽留不住那么美好的生命。

我的妈妈,也是因为肺炎去世的。

我漫无目的,想到哪里就说到哪里。

当时我带了一本《魔山》,那本小说我读过十多遍,也因此对我从小生活的家庭恶心透骨。托马斯曼写得太真了,他写一群病人,在瑞士高山疗养院的生活,真正把他们聚集到一块儿的,不是肺炎,是资产阶级的通病。

自私,病态,无所事事,精神萎靡。

资产阶级永远都逃不掉颓废主义,当一个阶级,需要被另一个阶级供奉才能存在时,它必然会灭亡。

有时候我会想,妈妈她是不是也明白这些,她是不是因为看得清楚,所以格外厌恶自己,还有自己的家人、朋友。

我把那本书扔进了垃圾桶,两手空空的往前走,走到半夜,路上下了大雨,比今天的雨大,我看不清前路,但一点也不想避雨,就是一个劲儿的往前走。

有一个人追上了我。

他打着伞,身上却湿得干净。没办法,风太大,打伞根本就没有用。

所以他松手了,伞一下就被大风卷上了天,他跟我一起淋着雨往前走。

那天我哭了,一边走一边哭。不是因为想妈妈,只是因为太冷了,雨打在身上好疼,但是我又不想停下来。我从来都不是个坚强的人,十五岁的时候我又懒又娇气。

那个人就念诗给我听,雨果的《明日清晨》。

Demain, ds laube,lheure o blanchit la campagne,

Je ne puis demeurer loin de toi plus longtemps.

Je marcherai les yeux fixs sur mes penses,

Triste, et le jour pour moi sera comme la nuit.

Je ne regarderai ni lor du soir qui tombe,

Ni les voiles au loin descendant vers Harfleur,

Et quand jarriverai, je mettrai sur ta tombe

Un bouquet de houx vert et de bruyre en fleur.

(明日破晓,田野上晨光熹微,我就出发。

在远离你的世界里,我片刻也不想停留。

我默默地思索,孤独前行。

忧心忡忡,白昼亦如黑夜。

我不凝望那金色落日的辉煌,

也不远眺驶向阿尔弗港湾的风帆。

到达时,我将在你的墓旁,

放一束翠绿的冬青,和一把盛开的欧石楠。)

那是雨果写给女儿的诗,他反复在我耳边吟诵,后来我磕磕绊绊地跟着他学,我们把这首诗背了一遍又一遍,背了一路,直到终点。

那大概是早上五点的时候,雨停了,海面的东方亮晶晶的,折射日光。

妈妈的墓碑周围刚刚退潮,留下好多贝壳和海螺,银色的,粉色的,都是她喜欢的颜色。

我当时,好像没有难过,也没有开心,只是觉得很宁静,非常宁静,然后,我和那个人靠着妈妈的墓碑睡着了。

关于那个人,其实也没什么不能说的,他对我来说,很重要。

或许你听过这个名字,他叫凌歌。

第38章 34 千里江山图

很奇怪的是,之前说了那么多我都不累,真的谈起凌歌时,我却感到疲惫,深深的无力感袭上心头,但我不得不说。

凌歌是我最好的朋友,虚长我一岁,为人处事各方面都是我的榜样。他从小就非常优秀,对人生有长远规划,我亦步亦趋地跟着他,受了他不少照拂。

但我远不如他,我没有他的高智商,而且容易冲动,自以为是。我甚至过分迷恋他,给他的生活带去很大干扰。

已经过去很多年了,现在我跟他形同陌路,他是享誉国际的科学家,我一事无成。

但是回想过往,我依旧觉得今生最幸运的事,是遇见他。

凌歌当年帮助我是出于怜悯,不求任何回报。他从没有对不起我,是我的错,我不懂得如何珍惜他,才把他推得越来越远。

人生就是这样,对你有巨大影响的人,往往只能陪你走一段路,往后就各自前行,各有造化。

我站起来,靠近椋梨源:你愿意让我陪你一段路吗?

椋梨源动了一下,浓密的长睫毛不停扑闪。

我不如凌歌,但比你多走了十三年的路,更了解这个世界,可以为你遮挡一些风雨。这也是你妈妈希望的。

世界太大,你还太年轻,一个人走下去太孤单,有我照顾你,会好一点。

近看椋梨源,他实在是单薄,不懂得如何照顾自己,校服白衬衫浆洗得泛黄,小脸过分清秀,黑眼圈浓重,一看就是经常熬夜。

对不起,小源,以前跟你妈妈来往,总是你妈妈照顾我。我很自我,几乎没有注意到你,所以我们交际不多,你对我不了解,都是正常的,我们可以一步一步来。

等待很久,他终于愿意开口说话:雨停了。

嗯。我提议道:我们先去吃个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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