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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利雄慎眼皮一阵狂跳,抬起了头来,看向高璋。
一旁的苗履站了出来,这位老将军相当阴险一笑。
“往利雄慎,还需要大帅直言吗?”
“尔之前拒降而走,意图奔辽,而今,又弃辽而归宋。”
“如此反复,实令大帅不敢轻信尔等”
“既然尔等如今,意图顺应天命,降了我大宋,那么城中那些犯我大宋疆域的辽卒,又岂可对其怀仁?”
“罪臣明白,罪臣定将辽狗人头尽数献上,以赎臣罪……”
浊轮寨内,血雨腥风再起,不过这样的狗咬狗场面,高璋只是幽幽一声轻叹。
“往利雄慎倒也是个知决断的人物,既然如此,接下来攻打宁边州、河清军、金肃军登先之重责,就交由西夏残卒来搞。”
他们西夏不是很喜欢拿战俘来登先吗?老子也让你们尝尝滋味。
当然,语言艺术肯定不会说得如此直白,高璋很高情商的继续向身边这些人言道。
“毕竟,我大宋向来讲究仁义,若是我等边军,贸然兴兵而伐辽地,怕是朝堂诸公,又要多事。”
“可倘若乃是西夏残卒意图谋落脚之地,而取辽地……”
“既然辽国失地于西夏之后,这些疆域,自然不能再算辽土。我大宋取之,别人也挑不出什么错处……”
“只是,措词得弄好了,另外,西夏残兵伐辽地的时间,与我大宋夺取那三州之地的时间,需要有个缓冲……”
看着跟前这位说起话来,仍旧斯斯文文的高璋。
监军使梁师成一面听,一面频频颔首不已,他懂,他很懂。
一旁,皇城司赵押班,蔡京之子蔡老六,童贯之子童智胜那齐刷刷上下点动的脑袋。
更远一些的地方,一干大宋将领,看到不远处高璋在那里不知道嘀咕啥子,可那一颗颗上下晃动的脑袋,这一幕,早就已经让他们习以为常。
蔡老六虽为手无缚鸡之力的文臣,可是当点火飞雷炮的引线,就不下十次,高璋已经很大方的把炸伤辽国主将的功劳稳稳地安在了蔡老六的身上。
现如今,蔡老六仅仅凭着战功,他在光复的旧土,就已经足足有了千亩田地。
至于那位亲自下场厮杀的童智胜,也凭军功获得了一千三百余亩的田地。
虽然他们的功劳有很大的水份,而且是一挤就掉的那种。
但问题是,高璋亲自过目,监军首肯,诸将认可,再水那也已经变成了真的。
反正蔡老六自打随军以来,当真是相当的老实,主要是身边全是一票杀人如麻的粗鄙武夫。
眼一红脖子一粗那就耍着大刀片子上的那种。自认斯文人的蔡老六自然不可能跟那些人交道。
成日跟随于高璋的身边,越发地知晓了西夏旧土这何等的风水宝地。
想想大宋与西夏本就敌对,可是为何西夏却偏偏愿意跟大宋的商社做生意,种植棉花。
还不就是因为利益,绝对是种粮的数十倍之利,大到令他见多识广的蔡老六也滴下了口水。
如今,他可也是频频向家中去信,知会那老迈的亲爹,请你眼光放长远一点,朝着这边看过来。
第七百二十六章 我们要的就是雨露均沾
要知道,自己那老谋深算的师兄高璋整治出来的那些产业里边,棉布织造所带来的财富绝对是一个大头。
另外,师兄已经向咸鱼郑,啊不……向郑正使知会过。
由他们还有自己与童智胜那个粗鄙武夫共同签押的奏折,已经在前往朝堂的路上。
恳请朝廷恩准将光复西夏之后的大量田地,拿出来出售以充军资,以足国库。
这代表什么意思,代表着大宋朝堂之上的一干重臣,都可以在高璋抄起大宋刀兵,剥去了西夏这层有刺的坚固外壳之后。
已然露出了里边那哗啦啦流淌不停的铜板上打滚卖萌撒欢了。
这西夏所占的大部份地区,虽然种植粮食不怎么样,可问题是棉花这种好宝贝却能够旺盛的生长。
棉花种植出来之后,所织出来的结实又耐用的棉布,如今已然在整个大宋都流行开来。
昔日一匹棉布作价数贯,如今虽然跌了一些,可是种一亩棉花,可织布数匹。
这种的是什么?这种的就是一棵棵的摇钱树好不好?
之前西夏居然在与大宋敌对的情况下,居然还愿意拿出百多万亩土地来种植棉花,他们不是疯了,而是想钱想疯了。
之前,因为大宋正在谋西夏,消息封锁较为严格,可是,边地的这些官吏与军民自然也是知道不少。
而今,高璋在搞掉西夏王都的第一时间,就已经开始使出了新招,不论是《江南商报》还是《东京商报》都已经开始热炒起了此事。
毕竟段氏商社的棉布卖得到底有多好,莫说东京汴梁,哪怕是远在江南之地,也都是人人皆知。
想必那份奏折一抵京师,不知道会有多少皇亲国戚,就会跟疯了一般朝着这边杀过来争抢买地。
江南之地的土豪们,怕是也会因此而发疯的吧……
……
咸鱼郑居中已经被迫病倒了一段时间,每天都只敢在小院子里边溜达,哪也去不了。
就连送进来的饮食,也都以清淡为主,没办法,自己扮演的可是一位重病之人,还敢如何?
大鱼大肉?万一被官家知晓,自己还要不要前程了?
可就是一直都没能等到那北边传来的消息,大宋面对辽军干涉,情况如何,好歹有个准信。
摸了摸自己那清汤寡水到有些无法承受的肚子,这个时候,郑寄脚步匆匆地赶到了院门外,先是敲了敲院门。
当听到了院内传来了一声咳嗽之后,郑寄这才打开院门,步入了院中之后,回身将院门锁上,这才迫不及待地朝着屋子所在赶去。
“老爷,大喜,天大的喜事。”
郑居中不禁两眼一亮,站起了身来追问道。
“怎么,他们击退辽军了?”
“何止,入寇的两万余辽军,被我大宋杀敌一万八千余,降者不到三千之数,而且这里边,还有一万两千是辽国铁骑。”
“真的?”郑居中忍不住赶紧抬手捂在了心口中,感觉自己的小心脏蹦得有点快,自己感觉都要遭不住了。
大宋惧辽已有百余载,典型的恐辽症,但凡一提辽国,不论是大宋天子还是臣工,都是很避讳这个话题。
甚至对于他们而言,辽国想要啥,只要我大宋给得起,我们就给,只求辽国的大佬爷们赶紧回去,莫要打扰我大宋继续自嗨。
哪怕是大宋跟那西夏掐了百余年,打得鼻子口来血的,却从来不敢向辽国伸出一根手指头。
以至于他郑居中听闻了辽军犯边,直接犯病。
可是现在,高璋那个荡平西夏的神奇小子,居然连辽国兵马都打败了。
这,这份功勋,怕是不亚于开疆拓土之功啊。
“老爷,这还不算完,老爷你可记得那棉花,那位高副使,这是准备要拿出好东西,来堵住天下人的嘴喽……”
郑寄笑眯眯地将那份高璋等人已经签押了的奏折恭敬地双手奉上。
郑居中接过之后只扫了一眼,瞬间两眼放光地恨不得原地蹦上三尺高。
好半天,郑居中这才连拍了好几下大腿。
“妙哉,简直妙哉,此子当真乃不世之才俊,难怪能够以十一之龄成为状元,又能如此得满朝诸公青睐,更得官家如此信任。”
“此策若成,西夏这么一大块肥肉,必定可以令我大宋欢欣鼓舞。”
“老爷,该当如何行事,还需要您来拿捏一个章程才是,毕竟,咱们郑氏……”
郑寄这话,自然也让郑居中两眼放光,想了想,尚在这里养病的郑居中一咬牙。
“你稍待片刻,老夫现在就修书一封,你立刻还京……”
不多时,那郑寄就接过了郑居中的新笔书信,出了城,径直朝南狂奔而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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